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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两者应该如何融合?在什么地方融合才能有助于社稷的振兴、中兴大业的成功?对于今日朝廷来说,朝廷的需要,中兴大业的需要,就是两者应该融合的地方。

朝廷最需要什么?

大汉律法的绝对威严,令行禁止。

在皇权和相权有效制衡基础上的君权至上。

对天子和朝廷的绝对忠诚。

百姓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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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老之学的“无为”并非绝对“无为”,而是在“法令既明”前提下的君无为(陛下垂拱)臣有为(参等守职,遵而勿失)。“法”具有无上的神圣性。因此,君主在根据“道”的要求制订了“法”之后,便应一切“皆断于法”,而不应该“以私而废公”、“以我而释法”,这种不以一己之私利而废天下之公法的“公正无私”的思想在本朝初年很好地得到了贯彻,例如,当年孝文皇帝与其廷尉张释之在处理所谓“犯跸(bi)”案与“盗取玉环”案时所采取的态度便是这样一种公正无私的态度。朝廷所信奉的这种“公正无私”的道德思想,使得大汉在立国之初迅速走向了安定和繁荣。

“以法治国、公正无私”是朝廷迫切需要的,也是社稷振兴和大汉昌盛所世代需要的,但目前的经学死死守着“以德治国、德主刑辅”的治国理念,根本做不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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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老之学的“无为”是以“有为”为前提的“无为”,是君“无为”而臣“有为”,是一种君主驾驭臣下的统治之术,因此这种“无为”又可以称为“无不为”。

在《黄帝四经》看来,“道”虽然“无为”,但“道”却又生“法”,因此作为“执道者”的君主的“无为”也应象“道”那样,是在制定了法令制度后的一种“无为”,但是,君主虽然可以“无为”,大臣们还是必须“左执规、右执矩”,以使法令得以实施。也就是说,君主不要事必躬亲,事事操劳,要任其自然,要善于利用和依靠大臣们去处理各种政事。在臣下奋发有为的基础上君主便可以“无为”了,但君主并不是什么都不干,君主的职责是“虚静谨听”,对大臣们处理政事的情况进行审察,看他们的所作所为是否名实相符,并据此决定生杀赏罚。

大臣们又应该恪守哪些原则呢?一要谦虚谨慎,勤于政事;二要以身作则,摒除私欲;三要宠辱皆忘,知足常乐。如此一来,国政就会出现“以无统有、执一统众、以寡治众和以静而广”,继而“得众心”的国泰民安的局面。

在黄老之学看来,君主如果能做到清静无为,设官分职,定好名分,便可坐享其成,而作为大臣,如果能恪守清廉勤谨,不求名利,谦恭地教导百姓,那么天下必然大治。

相反,如果象儒家所要求的那样,君权神授,皇权至高无上,权柄集于君主一身,君主做为天下之仪表,事必躬亲,“主倡而臣和,主先而臣随”,事无巨细,都要一一过问,那么,则“主劳而臣逸”,皇权和相权严重失衡,长治久安也就成了一句空话了。

黄老之学的“无为”提倡皇权和相权制衡,而朝廷目前急需的就是稳定当前的官制,实现皇权和相权有效制衡基础上的君权至上,所以儒家的“天人感应、君权神圣”所主张君主集权,已经对社稷稳定形成了威胁,朝廷必须起用一种新儒学做为国策基础,从而稳定和巩固现行制度,并保证此制能长久延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