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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这次准备身兼律师和记者两个职业,前一个职业用来帮人,后一个职业用来抨击这个操蛋的社会。

案件是初审就已经输了的案子,二审也没赢,三审依旧维持二审判决,这已经是终审了。先说明一点,终审不能再上诉,但如果有新的证据可以申请重申。

郑谦益准备走的就是重申这条通道,而新的证据么她决定先见过当事人后再决定是否走歪门邪道,伪造一个新证据。

已经被判处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的当事人是为医生,去年他帮助一名未成年少女,以刨腹的方式进行堕胎或者说是生产。

婴儿已经满三十四周,差不多八个月。孩子生下来体重就有四斤多,早产儿这个体重算正常了,也能哭了,基本就是个婴儿,是一条命。

让生产变成非法堕胎的原因是,少女的母亲告知医生,她的女儿是被人性|侵导致怀孕。

医生受不了那位母亲再三的恳求,以胎儿不健康为由,将胎儿溺死于提前准备在手术室里的水桶中。

胎儿的尸体被送入冷库,最后以医疗废弃物的名义交给专业回收者“烧毁”。

这个案子跟此前说过的由于法律流程走太慢导致少女怀孕八个月才堕胎的案件非常相似,不一样的是,这是去年发生的事,此事少女也没有报警,一切行为都是私下操作。换句话说,这件事从头到尾都不合法。

哪哪都不合法的事,一审中,医生被告堕胎罪、杀|人与毁|尸罪,被判三年六个月,同时吊销执照三年。

之所以判刑那么“轻”是少女和母亲作为当事者不停的递交请愿书希望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