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他便给宋时介绍了一个人,是县南魁星坊瓦子唱诸宫调的沈姑姑的丈夫,也是给她弹琵琶伴奏的孟三郎。

据说那孟三郎不是寻常乐户,而是京里富户子弟出身,自小念过书,吹拉弹唱、南戏北曲无有不会。沈姑姑年轻时色艺双绝、名动四方,孟三郎对她一见倾心,爱若性命,因她是个官伎,不能轻易赎身,便宁可抛舍家业,陪她四处冲州撞府趁衣食。

只是前几年两人来福建卖艺时,沈姑姑忽然生了一场重病,将盘缠花尽,无法归乡,二人便一直留在魁星坊瓦子唱曲挣钱。

李少笙只怕宋时瞧不起乐行中人,连声夸他们的好处,却不知宋时其实宁愿用他们,而不是那些书生。

他们是受压迫的人,写戏时会天然同情杨家父女一方。若是那些呼奴唤婢的书生来写,说不定自然地就站在黄世仁立场上,笔下流露出黄世仁就该凌驾于杨白劳和喜儿、大春之上的态度,把他好好的本子改出满篇封建余毒来。

细节是要改,但立意不能改。

比如黄世仁可以改姓王,主持公道的得是个姓宋的老县令。从山里救出喜儿的也别是大春了,是此地河水暴涨泛滥时,县令有个儿子带人救援灾民,救到了被洪水逼到庙里的白毛仙姑。

就是这个白毛仙姑……

也不要紧!

武平县就是淫祠盛行,他们父子都差点被人立了生祠,何况这听着就像仙姑的呢?只要这出戏传唱出去,百姓们认可了,估计很快就能立起仙姑庙,传出许多灵异传说的。

宋时想得开开的,将请人的事托付李少笙,亲自去承发房翻了卷宗,把王家几个为夺佃逼死人命的、买良为贱的、还有王钦兄弟将侄媳卖与外地客商为妾的案卷都翻了出来。

等新版白毛女演一遍,就先公审这几个案子!让他王家完美代入,不得翻身!

他又上晋江APP把能找到的论文都翻出来看了一遍免费部分,回忆整理出故事梗概,然后在写时把原作的冲突性降低了些:

主要集中表现王家之恶,被王家所害的苦主之悲,而不在王家租佃的其他百姓要能过得好些,以显他父亲治下有方。而最后出场解救喜儿、审判王家之罪的宋县令也得收着写,不要太激进、不要太先进,只要写成一个爱护百姓、惩治本地土豪劣绅的普通清官就好了。

这么一改动,立意顿时平庸了,看着真是对不起原作,可若不改,戏唱出来就要捅破天了……

咳,这是时代的悲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