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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唇一遍遍动着,出不得声音,说着谁也听不懂的话,可阿姝听懂了。

她只是抚了抚大顺的脸,艰难地道出一句:“做你…娘子…我…”。

从她出生,到离开,这二十四年,终于是撑过去了啊。

幼年失母,父亲早逝,她眼见晓莺啼,纸鹞飞,杏子熟,生命的倒计时在滴答作响,一个空有美貌的拖油瓶,天生带疾,又不良于行。她安静地等待叔父给她指明一个归路,好过完不知是几年还是几日的余生。

大顺便是在那个时候走进了院子。

她朱颜秀骨,他粗容粗貌。她孱弱多病,他家境平常。她喜在书中看山川大河,他只会闷头做活大字不识。

她像一条藤,攀附在人身上,任大顺如何拼命赚钱,也不能阻挡一场又一场的缠绵病势,将方攒进兜中的尽数掏出,旧债未平,再添新债。

终于,在范大郎的诱哄下,落在这万劫不复之地。

这个傻子啊,何苦要为了一个不知能活多久的人,舍去自己这一身性命。

她尤记得一日半睡半醒之间,大顺给她打扇,悄声唤了她两三遍。她好奇心起,故作不知。

便听那呆子小心翼翼道:“阿姝,做我娘子,你可真心欢喜?”

她一时呆住,呼吸故意愈加绵长。

隔半晌,他才高高兴兴道:“我便知道,我也欢喜。”

不说话,便没有否认。

又是一会静默,他又喃喃道了一句:“是我这辈子,顶顶欢喜的事。”

为什么那时候,她未能答一句:“我也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