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番外+完结

沈识檐本来还怕孟新堂的父母会不自觉谈一些他听不懂的话题,但实际这一家人坐在一起,说的也不过是些琐碎之事,再普通不过。

要说唯一一点特别的,让沈识檐不适应的,就是一直有两个大男人站在距离孟新堂父亲一步远的地方,不吃饭,也不出声,看着这一桌人的其乐融融。孟新堂事先和他提过这事,说是孟父回家,应该会有人直跟着他,包括吃饭的时候。

沈识檐没有立刻明白:“什么意思?”

就是会有两个人,一直站在饭桌旁边,”孟新堂将话说得隐晦,点到为止,“主要是监视和保护,避免发生某些主动的、被动的事情。”

没经历过这种场面的人,即便事先已知情,刚开始仍有些不自在。好在孟新堂的父亲体谅,始终温和地同他说着只言片语。他会轻轻与他碰杯,小酌一口,也会虚指着一条鱼说做得好吃,让他多吃一点。

孟父表现得不像是第一次见到沈识檐的样子,话题也没有往他们两个人身上落,像是在很久以前就已经自然地接纳了这位家里的新成员。

只到了这顿年夜饭快结束的时候,他才举起杯子,说要敬沈识椎一杯酒。

“识檐,这么长时间才第一次见你,希望你别见怪。”

端着小酒杯,沈识檐忙说不会。

“其实新堂最开始告诉我这件事的时候,我惊讶了一段时间。我总觉得自己还算是通达明白,但当时的第一反应,竟然还是有些生气,觉得他不应该这样。”孟新堂的父亲笑了笑,似自嘲,带着真诚的歉意,“第一杯酒,我自罚,为了这份局限和偏见。也,向你们道歉。”

这杯酒干脆利落地入喉,沈识檐都没来得及阻拦。他看了孟新堂一眼,孟新堂朝他笑笑,微一颔首,示意他没关系。

乔蔚将旁的酒瓶递绐孟新堂的父亲,他便又将那透明的小酒杯斟满。

“接受了之后,我又想了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想你们两个人在一起,会和普通的结婚、生子,有什么不同,困难的、幸运的都想了些。要说现在这个社会的包容度,还称不上大,但好在,你们两个都已经不是十几岁的孩子了,该不至于谜茫、胆怯,而且有我们的支持,一些冗杂的声音完全可以忽略不计。这么算来,困难便不算多。至于幸运……”孟父停顿片刻,“我想到些,本来想跟你们说说,但看到你们在一起的样子之后,我又觉得我在这指手画脚的话,怪可笑的,也确实没什么资格。”

他说完,看了夫人一眼,乔蔚不知从身后的哪里摸出个红包,笑着递给沈识檐。

“你们比我明白幸运在哪里,我们是旁观者,只谈祝福。”孟父抬起酒杯,笑意吟吟,“家里的习俗,要在婚礼的时候给新来家里的孩子送红包,含着吉利话。千言万语,部在红包里了。”

一桌的人都抬了杯,杯子里盛的是流光溢彩。

孟父卖了个关子,沈识檐好奇得不行。吃了饭,回了屋,他拿着那个沉甸甸的红包在灯下翻覆看着,问正在衣柜里找睡衣的孟新堂:“你说爸会写什么祝福的语?”

“左不过就是白头到老之类的。”

沈识檐却吸一口气,否定:“我觉得不是。”

“你拆开看看就知道了。”孟新堂弯腰,脑袋都探进了衣柜里,“我那套纯色的新睡衣,我记得是放在这了啊,怎么没有?”

沈识檐向后仰着,看了一眼,奇怪“条纹的那套不就在上面么,你穿这套呗?”

“不穿,”孟大工程师立即摇头,“这套领子洗了有点变形,不好看了。”

“睡衣而已,你那套挺舒服的啊,纯棉的都容易变形。”虽是这么说着,沈识檐还是放下手中的红包,走了过去。

“你确定放在这边,没放在咱家里?”家里的衣柜打得有些深,若是衣服被挤到里面的话,还真不好找。翻了半天也没翻到,沈识檐不禁有些怀疑:“你是记错了吧,你要不就先穿这套旧的吧,实在找不着再给你买套新的。”

孟新堂无法,只好抱起那套旧睡衣换了。

看他一脸不大情愿的样子.沈识檐忍不住说“我觉得你现在有点过分注重自己的外表了啊。”这事发现有一阵了,男人四十一枝花,他家里这朵花最近开得格外臭美。平时也就算了,注重仪表是基本礼貌,但沈识檐想不明白他怎么在家里也开始追求好看了,反观自己,不也是大裤衩白背心穿着么。

孟新堂看他一眼:“不是我说,你该多给我买点衣服。现在但凡是我自己买的衣服,都会被新初说老气。那天她给我发了张照片,是咱们两个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时候,她偷拍的。我就穿的这套睡衣。”

他说到这停住,把最后两颗扣子扣好。

沈识檐伸手,将他折着的衣摆抻好,问“然后呢?”

“她问我,哥,你看你,像不像一个老头儿。”孟新堂转了个圈,司沈识檐,“我怎么就老头儿了?像么?”

沈识檐愣了一下,之后便克制不住地开始笑,一双眼睛都成了一条线。从前看习惯了,真的没什么感觉,此时联系看“老头儿”这个词一看,才发现这套睡衣的颜色和花纹确实有点老气,再加上纯棉的衣服没什么型,更显得穿的人不修边幅。

“沈医生。”好一会儿,孟新堂叫他,“笑太久了啊。”

沈识檐倚上衣柜,抿唇守住那股愉悦劲。

孟新堂喜欢看他憋笑,一双唇要弯不弯,两腮都染着动人劲。心里痒,没忍住,他凑近他,俯身吻在他的唇上。

“特别是跟你一比。”

亲吻已经变成了两个人越来越习以为常的事情,唇齿相碰时,爱意真实到让人舍不得,所以每每都要你走我挽留地拉扯着,像池塘边两片缠在一起的柳叶。

等两个人好不容易结束了这个过于难舍难分的吻,孟新堂被孟新初叫出去拿水果。沈识檐平复一番,又抱着试试的心态打开了另一边的立柜。

其实他也喜欢看孟新堂穿得好看。

但扒拉了两下那排挂着的衣服,睡衣没找到,倒是看见了个已经被他遗忘了的东西。沈识檐看着那东西愣了一会儿,扣着柜子的门板,自己笑出了声音来。

等孟新堂端看一盘切开了花的芒果回来,看见的,就是他家沈医生正扶着只琵琶,兴师问

罪。

“妹妹想学琴?”

孟新堂摸摸鼻子,把果盘放到桌上。

“我竟然忘了这茬。”沈识檐抱着琴靠近孟新堂,“我怎么就没想起问问新初学得怎么样了呢?”

“情势所需。”孟新堂沉着解释。

“想问我收不收学生?”

“我总要找个借口嘛。”

总不能上去就说,您刚才弹得我都心动了,交个朋友好吗?得多轻浮。

沈识檐心情极好,不再搭理他。他慢条斯理地打开琴盒,又摸出了义甲。

看他一直带笑瞧着自己,孟新堂便已经猜到了他要干什么。

“琴浪费了,就不好了,是吧?”沈识檐问。

“哎,”孟新堂点着头,好脾气地应,“对。”

琴盒里的胶带放了太久,粘性都随着时间溜了,沈识檐在抽屉里翻了翻,找出半卷医用胶带,扯了一截,贴在一片指甲上。

“重新回答你,我收学生。”他说着,拉过了孟新堂的手,像很久之前,在院里,在灯下,孟新堂给他缠指甲那般,将胶带一圈圈绕到他的手指上。

孟新堂已经记不清自己有多少年没上过课了,被沈识檐一板一眼地纠正着姿势,他不住想笑,怎么都严肃不起来。他自己都觉得自己的动作实在是笨拙得很,沈识檐却极有耐心,蹲在他旁边,一面曲着手给他做演示,一面指出他的错误。

“手上要再松一点,不能绷着,你看你现在弹出去的时候就有点僵硬。”

可怜孟工程师平日里自带着知识堆出来的底气,现在却怎么都领悟不到“手上要松”的精髓。他照着沈识檐说的比画了好久,手都快要抽筋,最后无奈,还是讨饶。

“沈老师。”

沈识檐抬眼:“嗯?”

“太严格了。”

沈识檐却反驳:“基本功很重要,要是手上就这么紧,以后就没法弹了。”

合着,这还是个长期老年兴趣班?

看看他,沈识檐忽然歪了歪脑袋:“我想了想,现在开始教你,就算咱俩都忙,到下个年底你们再开联欢会,起码你也能表演个《南泥湾》。”

孟新堂被这设想吓到,又不敢直接否认,只得沉默地看着沈识檐,满脸的欲言又止。

沈识檐像是故意逗他:“孟先生艳惊四座,怎么样?”

孟新堂赶紧拉住他的手:“快饶了我吧。”

蹲在地上的人嗤嗤地笑,脑中幻想着孟先生坐在大红条幅下,弹《南泥湾》的场景。

“笑什么?”

“笑……”沈识檐正要说话,卧室的门忽然被推开,沈识檐只看了一眼,就已经“腾”地起身,朝来人走去。这反应,孟新堂都不用回头,就知道是他家宝贝姑娘来了。

“孔孔来了啊。”

摇摇晃晃的小身影,咿咿呀呀的回答声,伴随着孟新初一声招呼:“识檐哥,你们看她一会儿啊。”

“好。”

孟新堂揽着琴回身,看见沈识檐已经把小姑娘抱在了怀里,正满脸笑地再和她顶额头。

说来也奇怪,比起孟新堂,孔孔似乎一直更喜欢沈识檐。在婴儿床上看到他们的第一眼,孔孔就是歪着脑袋,对着沈识檐笑。

小姑娘挥着两只手闹了一阵,过后塞了一颗葡萄到沈识檐的嘴里。孟新堂扬声跟她讨另一只手里的那个,小姑娘却哼哼两声,抱着沈识檐的脖子,把另一个也塞给了他。偏心眼都不带遮掩的。

葡萄甜,怀里的小孩儿更甜,简直把沈识檐乐得合不拢嘴。

孟新堂见他只顾着和小侄女玩,一点也没有再搭理自己的意思,便叹声气,问“沈老师,还教不教啊?”

方才非常严格的沈老师朝他挥挥手:“今天就到这吧。”

孟新堂哭笑不得。

他起身要收起琴,已经被沈识檐放到床上的孔孔却朝他伸手。

“你要那把琴?”沈识檐趴在床上,看着孔孔的眼睛问。

不用吩咐,孟新堂已经自觉地抱着琴走过去。

像是极喜欢这琴,一只小肉手在琴弦上停留稍许,胡乱一撒,带出的一个音,微弱轻柔。沈识檐本就喜欢孔孔,她这么一摸琵琶,竟然使得他突然发了怔。

孟新堂逗了孔孔两句,说让她以后跟着沈识檐学琵琶。这话没得到沈识檐的应声,孟新堂用目光去寻他,发现他在看着孔孔发呆。

“在想什么?”

沈识檐听到这声,回了神。

“没想什么。”他握住孔孔的手,带着她以更加安全的角度和速度去摸琴弦,“就是想到,我妈以前跟我说,我小时候就喜欢摸她的琵琶。

她说我第一次站起来,都不是她扶的我,是我扒着她的琴,想摸琴的上端,忽然就自己站起来了。”

孔孔还在玩,孟新堂只手扶着琴身,坐到床边,用另只手握住了沈识檐的手。

日子过久了,喜欢更深了,孟新堂偶尔也会开拓一些“假如”。

假如早点去魏启明的茶馆就好了,假如在新初上学的时候,请她的同学们来家里玩过就好了……此时更离谱,他想,假如他家和沈识椎家是世交就好了,假如在沈识檐刚刚出生的时候,他就见到他就好了。???c0

不切实际又毫无意义的思想,引得他自己发了笑。

沈识檐看他,问:“笑什么?”

孟新堂如实说了。本图着搏他一笑,却没想沈识檐想了一会儿后,摇头说:“那样,我们不一定会在一起。”

二十三岁的孟新堂不一定会喜欢二十岁的沈识檐,十五岁的沈识檐也不定会喜欢十八岁的孟新堂。一直以来,都是过往在雕琢着人。

从前觉得是经历与已成的思想限制了他们对于爱情的追求,可现在想来,好像更该反问一句,难道不是那些经历和思想,成全了爱情的产生?

起码他们的爱情,就是三十三岁和三十岁,他们是在那时相遇,他们的时间却不是从那时开始的。

被打了岔,又一直没闲着,所以磨蹭到睡觉前,沈识檐才终于将那个红包拆了。他捏出一张红色卡片,烫看金色的边,上面便是孟新堂父亲所言的千言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