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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多久,旁边人影一闪,萧凌穿着浅蓝色蒙古袍,凑了过来,“来来来,给我个地方。”

萧凌是萧珂四叔家的女儿,蒙名殊兰,性格挺活泼讨喜的,荣宜和湖阳也很喜欢她。

萧凌形容俏丽,肤白高鼻梁五官深邃,有一双会说话的淡蓝色杏眼,她母亲是蒙古西王庭平亲王的女儿。

蒙古西王庭亲王没少纳了当地金发碧眼的姑娘当侧妃,其中包括萧凌外祖母。

她倒是应了那句混血出美人。

荣宜往湖阳那里靠了靠,“你怎么不去跟她们聊天呀。”

“我要烦死了,这园子里现在有五百只大白鹅,一起叫。”萧凌笑道。

湖阳噗嗤一笑,“过于形象。”

一个穿蓝裙的小姑娘弹了首曲子,曲子弹的挺一般,说水平还不如荣宓,她姐那些年浪奔浪流不务正业可不是浪得虚名。

很快,一个穿暗红色三褶曲裾的小姑娘抱着二十五弦筝上了台。

萧凌精神了,“湖阳姨,二娘,今天的戏肉来了。”

“哈?”

“你那倒霉的、死了的丈夫不是喜欢筝吗?公主还特意花了千金买了一把紫檀木的筝。”萧凌说。“那些女孩子在小树林里好一阵嘀咕的,特意设了局,让人家燕京第一才女弹筝,你这个新寡的小寡妇,要不要表示表示?打第一才女三十大板?”

“啥?不是,你哥喜欢筝。”荣宜懵了。“什么紫檀木?我怎么不知道?”

什么个玩意,孙玉喜欢的东西特别接地气,他喜欢二胡。

湖阳也坐起来,“就是流云,不是紫檀木,其实是金丝楠木的,还千金,千金也就买根弦。那筝是我送给荣宓家里那口子的,孙小孬喜欢二胡。”

“完了,塌台了。”萧凌一秒笑出了声。“不是,我哥喜欢筝?孙小孬居然喜欢二胡?”

“你以为呢?”

“我哥下雨天都敢穿拖尾长袍出门,怎么能喜欢筝呢,他对的起他姓王的娘吗?孙小孬怎么也的喜欢个箜篌,阮什么的。”萧凌痛心疾首,“二胡是个什么玩意?”

“实不相瞒,他还喜欢唢呐。”荣宜板着脸,“现在第一才女是谁啊?”她问,“大姐当年煮茶都要梅花雪水都没得一个第一才女的名头。”

“程次辅的孙女,程笙,程次辅兼任吏部尚书,他孙女不是第一才女,谁是第一才女?”萧凌道,“其实私底下人们还传过四艳,这个认可度很高。”

她随后说,“盛京凌波仙,东都富贵花,玉门千叶白,江左绿朝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