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头的买卖也有人做,只有赔钱的买卖没人做。他们能摸索出什么东西进口进来能卖得出去,自然有市场的调节。

不过这个没什么好解释的,刘备不理解就不理解好了,太超前。

李素觉得,还是把刘备认知误区里那个“民营航海不抗风险,不该有那么大胆子”的问题重点解释一下就行了。

李素解说道:“陛下,近年来,民间自营海商发展比官营还快,日渐繁荣,臣以为,关键还是阿亮前几年搞的一项名为‘连坐担保’之法搞得好。

那法子,一开始还是为了鼓励‘朝廷督办、民间承运’扶桑金银和旅汉铜锭时,想出来的。陛下应该知道,诸葛家的海陆运输,都开得比较大。

商办的海船,运费历来是比朝廷官办的便宜,所以能放手让商人们做的,最好还是放手自营。而民办最大的弱势,便是本钱不够大,承担不起出现意外后的货物赔付。

毕竟朝廷让他们运的是扶桑来的金银,一船货货值便极为巨大。一旦出现沉船,倾家荡产也不够赔给朝廷。

所以从七八年前开始,这些业务一方面是逐步向最有实力的大海商家族聚拢,比如被糜家、诸葛家族承运,因为只有这些家族承受得起意外风险。

哪怕几百条运铜船里沉了两三条,让商人赔个好几亿,糜家诸葛家也轻松赔得出来。但是,全靠家大业大死撑也不是办法,而且树大招风,容易惹人嫉恨……”

后续的解释,李素说得比较委婉。

原来,依然是因为诸葛亮很会做人,哪怕这个世界没有“反垄断法”,他也不希望三弟事实上对这些业务形成垄断。

给朝廷运金银铜的船队,都由他家和糜竺家来办的话,那成啥了?诸葛家成东印度公司了?

但是,其他小商人没这个实力也没这个魄力担当,简直是给他们机会他们也不中用啊!

最后,诸葛亮反而还要想办法培养自己三弟的竞争对手。建议诸葛均鼓励中小型承运人联合起来、也组团承包这部分朝廷业务。

如果中型承运人承担不起风险,就给他们组一个类似“保甲连坐”的制度,互相承担连带分摊责任,出了事故大家凑份子赔,摊薄了就赔得起了。

这条办法,诸葛亮没有亲自拿出来,他是借了诸葛均的手拿出来的,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么深谙算学概率之道的妙法,肯定是诸葛令君想出来的。

后来他发明的这个风险连带法,居然成了最初的“海运保险”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