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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是这些都印不得,你何不先印其余?”她笑道:“我想到了,你与赐奴、响儿他们说的传奇!”

赐奴、响儿,包括淳明与新来的六位少年都喜欢叶畅的一大原因,便是叶畅有一肚子的故事对他们说。既有来自大唐本土的土产,亦有来自于《一千零一夜》、伊索、安徒生等舶来品。

“正是,传奇!”

叶畅也是一拍腿,大唐之时,在晋人的小故事基础之上,新兴起了传奇这一文体,也就是短篇小说。此时它尚只有雏形,到牛李党争之时才最为繁荣,这种新出的文章载体,正合他用!

传奇这文体还有一个长处,便是便于优伶之辈在酒楼坊市中游唱,这些优伶当中,也颇有能识字者,句段标点,便也有理由:这些优伶虽是识字,学问却有限,恐怕不解文章真意,故此以标点示之!

而且除了短篇,他还可以写长篇,反正他有的是故事,若是闲暇足够,他甚至可以将《三国演义》与《红楼梦》都改头换面地抄出来,不过《三国演义》在充满浪漫情怀的此时应该能大受欢迎,《红楼梦》则未必。

“不过却无人能做这些文章啊。”随即叶畅又有些头痛。

让他讲故事可以,可是让他将口语化的故事,写成文言的传奇,难度颇大。倒不是不能写,但一则文采逊色,反失了故事本来的魅力,二来花费的时间精力太多。

“若是十一郎信得过,我可以替你捉笔。”

“嫂子?”

“昔日上官昭容文名盛于一时,奴虽不及她,却也勉强可观呢。”

说到这个,方氏露出跃跃欲试的神情,叶畅听得大喜:“如此甚好!”

两人商量了好一会儿,最终定下书名为《新世说》,借《世说新语》之名行事,第一卷共是二十个故事,至于哪二十个故事,则由叶畅说与方氏听,方氏再进行挑选、编撰。

两人都是雷厉风行的性子,当下叶畅便开始琢磨着第一篇故事为何。琢磨了好一会儿,他突然想到自己在长安城中夜间遇刺之事——那次遇刺虽然没有明确的凶手,但根据箭矢上的线索,他怀疑是那伙跟着他的胡人所为。遇刺之后,那伙胡人便再没有出现过,他们的嫌疑特别巨大。

再由那伙胡人想到大唐由盛转衰的转折点安史之乱,叶畅猛然有了一个故事。

“春秋之时,赵简子大猎于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