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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用明白那个古怪的我,坏脾气的我,见到你就唯唯诺诺的我。

你同样无须明白的是,我曾帮你写过五十篇的读后感,每一篇篇首的第一个字,凑在一起,就是一封情书。

林寻声,我曾在没有一个粉丝关注的微博小号里这样写:

有风,有树,有花,有你经过我看书的檐下。

就这样吧,心爱的男孩。祝福你,连同祝福你心爱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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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完你的婚礼回来,陈安娜寸步不离地陪了我三天,她怕我出事,但她不知道我是个胆小鬼,我连烧着火焰的鸡尾酒都不敢喝,怎么可能会寻死觅活。

林寻声,其实去年冬天,我曾经去过深圳一趟。

我像个变态一样,把你在朋友圈里曾经发过的那些地方,一一走了一遍:回家路上的面包店,养着橘猫的咖啡厅,写着不明数字的红墙,开着一丛紫色三角梅的院子你还是偏爱那些优秀而小众的东西。

离开深圳是在凌晨,我想过去见你,踌躇了很久,还是没把电话拨出去,最终绕过了你所在的公司,搭上了返程的飞机。生平第一次,我在飞机上看了一场日出,明亮的,温暖的,我被橙色的光刺照得泪流满面。

林寻声,我必须坦诚,在你与沈柚恋爱的这六年里,我不止一次盼望过你和她分手。可又不止一次,调整我与你之间的距离,直到我彻底淡出你的生活,直到我们之间,只剩下“老同学”这最后一张标签。

我的高尚和卑鄙,都是为你。

林寻声,在我弄丢的日记本里,我记下了曾做过的和你的两个梦。

第一个梦里,我们通宵赶作业,终于在截止时间之前,成功上交。我们去吃早餐,一碗红油热干面,一杯热豆浆。吃到一半,我发现你在看我。我问你看什么,你只是笑一笑,说没什么。那天清晨阳光很好,像是每个故事开始的场景。

第二个梦里,我们在乘公交,车子哐当哐当,走了很远的路,不曾停下,也似乎没有终点。我问你,我们要去哪儿。你说,我们要去一座桥。你不知道桥的名字,但当你看见它的时候,你就会知道,那就是我们要找的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