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2页

金阿姨说这些的时候表现的不像是个受害者,反倒像是自己做了什么错事,羞愧难当,泣不成声。

这些郑谦益不知道,警察姐姐没跟她说。但她能想象出来,警察姐姐跟她说,金春香把一切都告诉她了,还表示如果有必要,她可以把这些公诸于世。

“公开就没必要了。”大姐拉着郑谦益的手,说着双方都懂的隐瞒的理由,“要我说,趁此机会,跟那三个(老头的子女们)赶紧要钱,拿钱走人,尽快解决。”

郑谦益垂下眼睑缓缓点头,打电话找来了朴泰勇,让他负责处理善后,陪警察姐姐演一场戏。

面对那三个子女光有警察在是没用的,得有个检方在,才能把“或许会提告”的戏码演的更真实。

前后耗了郑谦益小两个月的事,两个小事都没要就解决了。都没有通过银行打款,三子女凑钱直接给的现金,郑谦益还客串了一把律师,给双方提供保密协议和没有任何法律效应的谅解书。

没有这份谅解书之前,金春香没有任何实质性证据能证明发生过什么。

有了这份漏洞百出的谅解书,反倒可以证明某些事真实发生过,并且是有证人的。从郑谦益到警察姐姐再到朴泰勇,全部都是此事的证人。

这份谅解书可以作为一个把柄攥在金春香一家的手上。但郑律师并没有告知他们那份谅解书还有那个用法。

她不能去赌人性,更没办法只通过两个月就去笃定人心如何。万一金阿姨一家知道自己手上有了把柄就真的讹诈钱财呢,这个谁都说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