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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下去的人生,郑谦益不可能完全对他们负责,可她也不能说打完官司就不管了。

彼时还是郑律师的郑谦益所想出来的方法,是找到当地知名的律所,更对方谈第三方监管。

她出钱负责基础的运营费,让律所派人定期到孩子们所在学校和慈善机构进行定期回访。

说句不好听的,那些孩子们之所以能被人肆无忌惮的欺负,还不是欺负他们的人清楚的知道没人管这些孩子么。

如同那些孤寡老人之所以更容易被欺负,就是恶人清楚无人能为他们伸冤。

有了第三方监管机构,还是私人的,不属于官方组织,也不好进行私下收买,那做坏事的人总归要忌惮些。

这是郑谦益找律所介入的主要原因,她做的时候也没觉得自己是在做慈善,只是想着事情都做了,就得善始善终,不能做得半半拉拉的,那多难看。

说起来,律所的负责人没有跟郑谦益要多少钱,双方都有心做好事,也就意思意思。这笔钱经年累月的下来,数字是有点大,但按月算,其实真不多。

这钱郑谦益一直在给,给到她都快忘了,每个季度银行定期会从她的卡里划钱过去。去年她穷的账户没钱,才想起来,还有这笔款子要给。

所有郑谦益接受的案子她都会一直盯着后续,盯到她认为事情“圆满”为止,她才会撤出来。

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完美主义。反正她不觉得自己在做善事,是个能被称之为圣母的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