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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大家不熟,白俊烨都是忍着眼瞎跟她来往,熟了,能一起去扫街了,白俊烨数次都想改变赵粉红的奇葩审美。

每次都不太成功,以至于现在白俊烨都是提前约她,见面先带人去换装,再去见其他朋友。不然真心太丢脸了,根本不想说认识她的丢脸!

赵粉红对自己的审美是好是坏没啥想法,被“大哥”按头换衣服也没啥想法。

审美这东西得培养,所谓富贵三代才懂穿衣吃饭,走拼杀路线成为富一代的赵粉红有个屁的培养。

赵粉红小时后能把没有补丁的衣服穿在身上就算是体面人了,花样青春穿的是囚服。

脱离了铁窗泪是不缺衣服穿了,但她身边都是混子,她跟着混子穿大垫肩的西装,充大佬。

到了鹏城,三天两头都在干架,身上绑绷带的面积都快要超过穿衣服的面积了,打扮什么的,谁在乎啊,能打更重要。

偷渡到港城,起初也是能打就行,混出头了,小情人也有了,着装打扮小情人负责。

小情人是一位粤剧名伶,赵老板一手捧起来的。小哥哥当赵老板是终身归宿,怎么可能把归宿往女人的方向打扮呢,当然是往大佬的方向打扮啊。

赵大佬的衣橱里别说什么裙子了,连颜色稍微嫩一点的西装都没出现过。

如今情人还没发展起来,只剩自己,赵粉红可不就是随意放飞么。粉粉嫩嫩的才是小姑娘啊-小姑娘的打扮多好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