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白猪

大明世祖 飞天缆车 2172 字 6个月前

好呀!

前有东北铁牛,今有蒙古急需的奶牛,北方有甜菜,真是一个不落。

可惜,北方还是差了些,没有真正的增产小麦,不然的话北方经济将会更上一层楼。

红薯,土豆,毕竟不是主食,无法成为主流,说白了就是只能够吃,不能卖上价钱。

就是说不能把农产转变为钱财,积蓄,所以也不被喜爱。

在能赚钱的甜菜和生产的红薯之间,百姓们更爱甜菜。

江南就是那样,江南水乡已经大半被桑棉占据,苏湖足变成湖广足。

一如后世农民宁愿用耕地植树卖钱,也不种粮食。

在和平年间,有钱就会有粮食,而有粮食不一定有钱。

“这样这黑白相间的奶牛与黄牛杂交,显出耐旱的牛种。”

朱谊汐沉声道:“就像是咱们之前培养的战马一样,持续不断的坚持,事成之后,重重有赏。”

“是!”一众人等纷纷点头。

走马光花,一只只的牲畜千奇百怪,都是这个时期欧洲的种类,很是是稀奇。

不过到了最后,孩子看到了让他眼前一亮的动物:猪。

大白猪。

这也叫约克猪,也是产生在英格兰北部,属于英国特产。

在后世常见的猪种,普及到整个中国。

而要知道在中国的传统农村,黑猪才是主流。

黑猪生长期慢,体重偏低,一年生黑猪仅150斤,而这种大白猪则一年能长两三百斤,这是相当夸张的数字。

也正是因为如此,在十九世纪末传入中国后,一度让中国黑猪绝迹,纳入了保护范畴。

虽然对于黑猪抱有些许的遗憾和惋惜,但朱谊汐是现实主义者,他深刻的明白,吃饱肚子才是王道。

产量更高的白猪取代黑猪是历史所趋。

一如占城稻取代传统稻,然后又被杂交水稻给取代。

北方的粟米又在宋时被小麦取代。

人类的肚子天然的就做出了选择。

相较于农作物,百姓们对于猪肯定更容易接受,也更容易变现。

肉无论在何时,都具有变现能力。

农村振兴,最要紧的就是让百姓们手头更松一点,让他们拥有更多的积蓄。

无论是经济作物,还是畜牧,都是好办法。

“将这些白猪给农庄里养起来,繁衍起来。”

认真吩咐着,朱谊汐感觉这次真的是赚到了。

想到这,他道:“给欧洲使臣团一律官升一级。”

“是!”刘阿福应下。

……

这边,蒲松龄回到家中,沉思不语。

其随侍的妾室端来洗脚水,给他洗起了脚。

“老爷可是有什么想法?”

“没什么。”蒲松龄随口道:“只是遇到个贵公子,甚喜欢那罗刹海市,听到了我的遭遇之后,想要提携我去东北。”

“一时间,我倒是心绪难宁。”

“老爷,东北那可是冻杀人,听说起夜不一样就能冻死,可不是一个好去处,您可是文曲公下凡呢,再抓把劲,兴许就能考上举人了……”

一想到要陪其到东北,小妾就害怕的浑身打哆嗦,忙劝告道:“而且东北那里文风不盛,到时候无论是求学还是交友,都很难,这不是耽误了您……”

听到这,蒲松龄神色逐渐坚定。

这时,忽然院子就响起敲门声。

他们这是大杂院,为了好卖,牙人随便围了墙,勉强算是一个小院子,三间房,这也得每月一块银圆,端是不便宜。

若不是在国子监求学,他是怎么也不会来北京的。

“去开下。”

小妾听之。

门被打开,几个衣衫华丽的汉子,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小心翼翼地走进来。

为首一人,带着方巾,穿着绸缎长袍,脚上是一双布靴,面色红润,一看就家资不菲。

“敢问兄台有何见教?”

蒲松龄面带不悦。

大半夜的来拜访,着实太过于突兀。

“贤良杂居如此,着实让我好找。”

说着,他笑道:“在下纪回轩,添为张府的一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