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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偷了他钱包的家伙丢到了gcd后门——前门是蝙蝠侠专属,而目前,揣着刚取回来的钱包,他正和某个女孩子大眼瞪小眼。

一个爬在墙头的女孩子。

包裹在男士大衣之下,显得对方的脸很小——她看上去不太应该待在这里。

“我想我应该问你,”对方说,“你是小偷吗?”

彼得:!?

“我不是——”

薇薇:“……”

唉。

[治安等级为-10][治安等级为-10][治安等级为-10]……平常心平常心平常心……

没办法,这就是哥谭,薇薇安慰自己,总不能换一个城市生活,对吧?

市民们可以搬走,但她可是市长啊。

虽然哥谭是一座“刚就职就会碰到狙杀案件”“秘书长勾搭黑帮想要干掉市长”“晚上还有小偷光顾市政厅”的城市,但你可是市长,所有人都可以不爱它,作为市长,又怎么能嫌弃它?

不行……还是有一点点嫌弃……

这座城市还能好吗?

薇薇平静地劝导道:“你是个绿名,所以其实不是坏人吧?当小偷可不是什么有前途的职业,还是好好工作去吧,当建筑工人虽然危险,但是薪资还是可以的吧?”

为什么想不开要来当小偷呢?

在大部分市民对市长都是敌对红名的情况下,这个小偷还是个绿名,可能只是因为日子过不下去才来偷东西?难道拼写bug把他的工资都卡掉了吗,别的工人有工资,只有“蜘蛛侠”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