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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比后世的足球技法更考验脚上功夫。

因为在这大宋蹴鞠里,革球必须被踢得穿过横网中间那个大洞,破门的这一方才记一分。

有数次,眼看曾纬已过了几个玄衫对手,到了网前,凌空一脚,惜乎失些准头,革球未能飞入网洞里。

姚欢看得乍舌乖乖,这哪是足球,这明明是集篮球、排球、高尔夫于一体的脚部杂技哪。

而球场里头,高俅有意给曾纬喂了几次球,让他好出出风头,却发现,曾纬今日,不在状态,数次起脚抽射时,都嫌草率了,所以屡屡踢不中网洞。

踢球就像打,眼睛到了,心若未到,旗开得胜便是痴心妄想。

而球友之间,又自有默契,不必出言商量,即可转换配合的方案。

打了两炷香,曾纬再次拿球过人后,忽地又回传给高俅时,高俅便明白,曾四郎主动放弃了领军人物的角色,命他“高鹞子”大显伸手了。

于是,“高鹞子”如蜂蝶穿花般,灵巧地左闪右突,将玄衫的对手甩在身后,单刀直面对方门将,眼见着铁塔似的门将扑了上来,高鹞子竟把拿革球,用脚面往自己头上一勾,继而身体向前一矮,下腰伏臀,将自己顷刻间拗成一张反弓模样,双腿并拢朝后弹起,如投石车一般,将正在空中滴溜溜转的革球,分毫不差地踢入网门中央的大洞里。

“好!好!”

“妙法呀!”

“看高鹞子的鸳鸯腿,果然名不虚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