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0页

现在苗家父子可是有“证”上岗的了,这还是茵茵想的招,天天去拉脚,不可能总是借口拉自己屯子的人,所以便想了个法子,弄成合法经营。

个人不许做买卖,但如果是集体的呢?

现在苗家父子都是养殖场的职工,用养殖场的马去拉脚挣钱也归场子里,这不就由私有变公有了么?

当然,这只是给办流程人的一个合法解释。

这证明还是托了李灵敏她爹找乡政府的熟人开出来的。

六匹马,开了六份证明,用不上的马也开了,这下再进市里拉脚就没人抓了。

现在几父子那是昂首挺胸地进街里接活,相比之前的偷偷摸摸,现在光明正大的拉活,一人一天竟能拉上三四块钱之多!除了分一半给茵茵,还能剩下一、二块呢。

拿李丽娟和苗奶奶她们的话说,别说一天能挣一、二块钱,就是挣上一二毛钱都应该去挣,不比在家闲着强么?

只出了马的茵茵这下赚了大头,她强行将自己挣的一半又塞给她爷,这马是她的,车可是她爷做的!

苗洪举说啥都不要,茵茵也不管,只叫她妈在账上记好,她那份有她爷一半。

这下家里可是都能分着钱了,当然,没有任何贡献的苗于华除外,这不,他早就盼着放假跟他爹搭伙拉脚挣钱了。

苗于华听到茵茵打趣也不急:

“那能一样么?挣钱可是快乐的事,半夜起来我都愿意!天天这么吃,我这攒了一把子力气都没地方使呢!”

茵茵这才发现,才小半年而已,老哥好像又长高了点,而且人也胖了不少,不止他,家里人好像都胖了些,尤其男人们,一个个膀大腰圆显得孔武有力。

对此茵茵很欣慰,这才对么,让自己家里人都健健康康的多好?看着就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