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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德里克依旧没露出安娜贝尔预想中的神情——她的父亲,一直沉默、冰冷、遥远地在某个地方摇摆,好比表链——

“安娜贝尔,我同样厌烦询问你重复的问题,这是浪费时间。”

德里克第一次对着女儿放轻声音:“但你刚才停在书房外的表情就像六岁的我。”

“我六岁的时候,我的父亲当着我的面烧死了我的狗。它叫文迪,两岁大,是一头健康活泼的史宾格犬,我喜欢带着它打猎,还为它专门订做了两个软垫。”

“你看,因为我在它身上花费了太多不必要的情感与时间,我的父亲把它活生生烧成了灰,告诉我,没有什么比‘斯威特的荣耀’更重要。”

安娜贝尔抿紧嘴唇。

这是父亲第一次“柔声”和她说话,冷淡的表情微微解冻——可她却毛骨悚然。

“我承认他的教导很正确。”德里克继续说,“但这不妨碍我恨他。二十四年后,我杀了他,这一切都是因为他杀了我的狗。当然,也为了成为家主。”

他脱下了那枚红宝石戒指,放在桌案上,磕碰出清脆的声响。

父亲冷漠且专注地注视着自己逐渐长大的女儿。

“当我六岁,在心里下定决心要杀了我的父亲,为我的狗报仇时——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看着镜子度过了一天一夜。镜子里的我呈现出的表情,就是你刚刚的表情,安娜贝尔·斯威特。”

安娜贝尔保持着静默。

这是从她的母亲身上学来的,不管内心沸腾着多少污水,总有方法把沉默与冷淡表现成“柔顺乖觉”。

也多亏此时淹没她的焦油,见过那捧散开的灰后,再没有什么能动摇安娜贝尔的心情。

她时刻泡在痛苦里。

“安娜贝尔,这是最后一遍询问。你认识洛森·布朗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