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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隐约浮现大草原的画面,会写字的狼人用爪子刺破自己的肉,使血液流到爪子上,在书上写字。

诡诡诡诡诡诡诡。

大草原上,狂风涌了过来,一头半透明的斗篷幽灵从书中升起。

书中的血液鲜红欲滴,原本没有颜色的幽灵因此染上了鲜血的红色。

它张开巨大的口子,向下吞过去。

画面通感到这里,便中断了。

因为那头狼人被邪祟物吃掉,邪祟离开书籍,联系变弱,以他的实力难以通感下去。

“行了,盖上吧。”克蒙不想测试了,他已经知道这本书的用法。

邪物,这是真正的邪物。

副作用不仅仅是流血,克蒙能感受到这本书蕴含的血色意念。

若是使用者每次写字都能存活,使用者会越来越喜欢鲜血,最终会变成原主期待的那样。

将包袱包好,人皮书不再露出,阳光倾斜,室内又一次回归明亮、温暖的氛围。

点了两份早餐,陈墨墨亲自送早餐上门,和克蒙聊了一会,便下楼看店去了。

克蒙把一份早餐扔给汤圆吃,思考罗队长说的邀请。

有些东西留在家里确实很麻烦,放在调查局更稳妥。

那条咸鱼可以留在家里看家,诡字书就不必了,正宗邪物留在家里没有多大的用处,不如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