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宋时自打他爹在广西任职时就管着衙门事物,桓家人说他把持讼诉,倒也不是假的。县里刑名方面就有一项特别的工作,就是验尸——实际县务中叫检肉尸,然后填尸格,这是结案时必须附在卷宗后的,没有这些,那案子在上司手里就不算破。

虽然一般县令都是叫仵作验尸,首领官查验,自己拿着填好的单子看看就行,可到宋时这里,却要亲力亲为,不敢全听下面的——

毕竟衙门小吏没什么节操,只要钱给到位,那些仵作是敢隐瞒真正死因,甚至制造出符合结案需要的伤口的。这时代又没有照相机保存证据,验尸单上填什么就是什么,过几年尸骨都烂了,一桩血案便死无对证。

尸体、凶器、证词……都要齐全,才叫破案。

宋时前世是看了一部《大宋提刑官》、两部《法医宋慈》、三部《少包》的人,既有激情又有技术,一直战斗在县里破案的第一线,验尸经验十分圆熟。桓凌上任以来多是处理各府送上来的文书,亲自追查案件还是头一回,更是第一回 见着尸体,其实也十分不适。只是他生性隐忍,又有个心上人在眼前,不愿意露出恐惧之态,强忍着没吐出来,还逼着自己上前跟着看了尸身。

好在宋时预先准备了竹炭口罩、羊肠手套、小羊皮套袖等防护用品,都给他穿戴上,也算是给了他一些安全感,让他能撑过第一次的冲击,没当场吐出来。

直到尸体入棺,他才能将那情景抛诸脑后,专心听师弟分析案情。

“福建天气湿热,尸体腐化得快,我按尸斑、角膜混浊的情况看来,尸体死亡应在两天内。这两天内汀州府也没降什么雨,抛尸地在一片荒山脚下,平素经过的人少,容易留下证据。而最容易留下线索的地方就是他们抛尸的井边……”

那尸身有五六处刀口,伤口平滑,有几处刺伤深达尺许,宽度却窄,从刀口看来倒像是剔骨尖刀捅出来的。喉间有一处斜斜向锁骨划下去的刀伤,刀口翻卷,力道先重后轻,定是伤者被袭中咽喉之后作了挣扎,又被人连续划伤、捅伤。如果是刚刚杀人就抛尸,井旁地面必会有喷溅血迹、有踩在血迹上的脚印或为了掩盖血迹而挖土掩埋的不正常痕迹。

“可这井旁地面却什么都没有,那么尸体是死后才被人扔到这里的?”

正是。所以需要细察周围是否有脚印、车辙之类的痕迹。

“方才检肉尸时检到脊背、两臀,两胳膊、两腿肚,不是也发现了有尸斑么?尸斑是人死时体内血液坠积到下方形成的,若是才死了就给人抛到井里,尸斑也该集中在上半身靠井底的地方,现下这尸斑看着却像是至少在平地上停了一天的尸体。”

桓凌又忆起了那尸体背后紫红的血迹,身上几处翻着黄色脂肪和红色血肉的伤口、被井底软泥糊得模糊不清的头脸……他忙看向宋时,靠他的形貌洗去记忆中可怕的景象。

他还年长宋时几岁,看着都止不住嫌恶,宋时竟能跟着仵作细细察验那尸体,就凭着尸斑还有些别的东西推断出那人死去的时间、地点、杀他的是什么凶器……

若非一心只要为百姓主持公道,他一个县令公子何必做这些又苦又累、全无好处的贱业?而他家人从广西偷偷查探了宋时做的事之后,回去竟说这叫“把持诉讼”——得是多么黑白颠倒才说得出这话来?

他胸中一片暗火,既恨自家人行事不正,又怜惜宋时小小年纪就懂得这些事。他倒宁愿宋时还跟在他家时一样,每天只是读书,随便应付着孩子玩玩,把工夫都花在自己爱做的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