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难怪前两天他一直盯着自己的右手看,原来那时候是还在彼此熟悉阶段吗?

自言自语的城主好可怕!

这个新症状被上报到管家那里,秦伯听完以后顿时老泪纵横,哽咽道:“城主想小城主想疯了,居然用自己的右手演习胎教!”一定是他,一定是他把城主逼得太紧了!城主老奴不要小城主了,你不要这样好不好?

忙着教导儿子负起男子汉的责任的城主自然是我行我素,毫不理会,他儿子的父亲回来的时候,他正在书房自言自语地高兴,根本没人敢打扰他。

于是秦伯只好擦干眼泪站出来,笑着迎上了这个对他的少主来说或许有几分与众不同,最有可能解救所有人于水深火热之中的白衣青年,对他说道:“白珩少爷,让老奴带你过去吧,城主此刻正在书房中,旁的人不好打扰。”

在伶舟珩身后站着一个戴着面具,一头黑发中夹杂着缕缕妖异银丝的男人,一直没有说话。他对秦伯微微地笑了一笑,说道:“那就麻烦秦管家了。”却没有让身后的人先行离开的意思,看样子是想将人带去见万俟天齐。

秦伯迅速地判断了一番这个戴着面具的男人的来历,见他对青年十分地恭敬,实力虽然看起来不错,但绝对在自家城主之下。这样一个人,万俟天齐一只手就可以应付,况且到时墨夷也在近旁,于是便放下了心,对白珩回以笑容,在前面带起了路,说道:“白珩少爷,请跟我来。”

城主府内部奢华的不止是万俟天齐的卧室和聚贤厅,在肉眼可见的每一个细节中,几乎都透出逼人的富贵来,连石柱上的浮雕都是纯金的。万俟氏财大气粗,每一代都有着实力超群的家主,一点也不在意将这些让世间武人疯狂的财富展露出来,就连在万俟家服侍的下人,对这种程度的装点也是司空见惯。

像之前被伶舟珩与万俟天齐在水中的一场交欢毁去的涪陵兰花,第二日在他离开的时候,就看到被打扫干净的浴池中栽上了一株与之前一模一样的兰花,仿佛一直就在那里,从未被他们毁去一样。

光是这一点,就足以让天芎大陆上的许多人跳脚,大呼万俟家暴殄天物。

他带着仆从冥羽,跟在垂垂老矣的管家身后,穿行在万俟家高大宏伟的府邸之中,一路有无数训练有素的仆人对他们行礼。

这在已经没落的伶舟家是完全看不到的。

伶舟氏也曾经有过这样的显赫,但他们却不似万俟氏这样张扬。直到只剩最后一个继承者的今天,伶舟家也依旧保有跟城主府一样高大宏伟的府邸,却远在荒凉的野外,无人敢靠近。他过去的二十几年就生活在那座坟墓中,因为血脉的没落,连依附他们的仆人都不见,身边只剩一个冥羽。

伶舟珩有时会想,若是他没有吞噬那条异蟒,被异蟒之血引动了体内吞天噬神蟒的血脉,或许连最后留在伶舟家的冥羽也会离他而去。

他一边走,一边在唇边浮出一个稍冷的弧度——吞天噬神蟒的没落,何尝不是他们自取?如果他们也能像万俟氏这样,不过于依赖自己的能力,而是将整个氏族当做一份传承子孙的家业来经营,即便到这一代只剩他一个人,也不至于落得今天这番境地。

他想过重振伶舟氏,重建的伶舟氏,自然不能像之前那样只固守自己的血脉,依仗不知何时能觉醒的天赋,一代一代地为了生下后代而庸碌地生育。

他所选择的人,必须是他所爱的;他们的结合,不会只为是繁衍后代。而就在他迈出征程的第一步时,他遇见了万俟天齐,一个由内到外都让他深深着迷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