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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修有些失落,而后迅速安慰自己,她那么单纯,肯定是以为他破产了,不知道他是为了她故意和她一样捡垃圾的。

见他不说话,盛初觉得自己也没什么好说的,“那没事,您先让让,我还还有事就先走了。”

柏修一点也不在意盛初的态度,反而有种理所应当的感觉,还是当年的配方,还是当年的那个人。他笑了笑,“小初,我……”

盛初不想和他叙旧,目不斜视从他身旁走过去,在他伸手欲拦的时候,顺手把一袋子的塑料瓶子挂他手上了。

柏修被迫拿着一塑料袋的瓶子,露出了手腕上的劳力士。

盛初:呵。

几年不见,他除了霸道总裁上身以外,还多了戴劳力士捡垃圾的习惯?

前男女朋友重逢,可能有的旧情难断,再续前缘,有的恩怨难消,讥讽相加,这些情形都不会发生在她和柏修身上。

盛初觉得,好的前男友应该和死了一样,诈尸是不道德的。她吃翔也不吃回头草,而她和柏修,也最好是永不再见。

因为,柏修是个傻。逼,一个活在现实里却把自己当做小说里的霸道总裁,还特别沙雕的那种。

霸道总裁标配的真命天女不都是又穷又倔强还喜欢顶撞他的小白花吗?

很不幸,当年的盛初完全符合了这些条件,导致柏修对她一见钟情,死缠烂打。那时候太年轻,盛初看他脸长得不错,确实又挺真心,就在一起了一段时间。

但是,知人知面不知脑子,很快,盛初就以“马上要高考了,谈恋爱会影响我学习”这个强悍的理由与他分了手,摆脱了他。

所以说,早恋要不得。

回顾过去的二十五年,盛初的人生也很是跌宕起伏,像是不小心拿了小说女主的剧本。

一开始,她以为是一起来看星星雨的剧本,她家很穷,没有妈妈,只有一个不靠谱的酒鬼老爸,还有许多经常上门要债的穷亲戚。而她很励志,学习优秀,课下时间打零工赚钱养家。转学来的柏修对任何女生都不加以颜色,唯独对她情有独钟。

可惜,脑子不好。盛初和柏修分手,摔掉了这个剧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