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章节名太酸了放结尾有话说)

柳苇与陆北旌的微信聊天变多了。

她发现他喜欢听学校的事,特别是她和同学们一起上课、去食堂、点外卖、去洗衣店……等等的琐事,他都能听得津津有味。

连她和同学们在校园里喂野猫,给野猫绝育,抓小猫崽的事,他都愿意听。

柳苇以前没关注过流浪动物,她没有这么善良的兴趣,以前的生活也没给她培养这种兴趣的习惯。进大学后不止是课堂和同学让她惊讶,她更惊讶的是学生中竟然有这种近似慈善的自发活动。

她知道有保护动物组织,但没想到居然距离会这么近!

本来只是从善如流的加入同学们的活动中,渐渐的她自己也开始上心了,她跟陆北旌聊的时候,结果听他说,他当年上学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救助流浪动物了。

陆北旌:“野生的流浪动物没那么多,因为城市其实是不适合鸟、老鼠以外的大型动物生存的。我当时听过一个专家讲解城市流浪动物的成因,百分之九十都是因为遗弃。在外国,只有远离城市的城郊才能看到狐狸、淙熊这个大小的野生动物,城市中心地带只能看到松鼠,野生的猫狗是不可能生存下去的,要是没有人类不停的遗弃动物,它们自然就会消亡干净到绝种。城市流浪动物屡禁不止,根本原因就是人在不停的遗弃新的动物,给流浪动物不停的补充新鲜血液。”

“救助流浪动物,首要就是要杜绝遗弃宠物的行为。只要不再遗弃,城市中将再也见不到流浪的宠物。”

“救助者是在为人类赎罪。”

跳过外国常见的心灵鸡汤和凡人有罪论,各种数据倒是没有错。城市中自然野生的动物,除了人之外,地上没有比老鼠更大的了。这说明没有老鼠那么小的体型,那么广泛的食谱,那么强大的繁殖能力,就不能与人类一起在城市□□生。

他还给她讲了他当时跟同学搞救助,不是猫,而是四只狗。

比起流浪猫,流浪狗更少见,也更不可能自然野生,因为野生的狗崽几乎活不到再一次发情生崽,就算一代可以,二代可以,但能延续到第三代的几乎没有。四只流浪狗发生了群聚,开始形成了一个小团伙流浪,引起了当地居民的恐慌。

陆北旌:“我是第一个发现它们的人。”

应该说他和他的同学是第一个发现人,四只狗中有一只金毛,一只英国可卡犬,一只看不出是什么的串,一只京巴。因为有金毛,他们以为是丢了,就在□□群中散发,希望可以给主人报信。

但过几日就在警情通报中看到了这四只狗,已经被抓了,据说是居民报警。派出所号召主人来领狗,没人领就要安乐。

陆北旌和同学们就像今日的柳苇和同学一样,博爱而且充满热情,还很善良。几个大小伙子就去派出所问看一看能不能领养。

派出所很好说话,毕竟这都是生命,真拉去安乐也是造孽,见几个大学生愿意养就让他们写个情况说明就把狗给他们了。

陆北旌领走的是那只金毛。因为他是本地的,家里地方也够大,养只金毛是可以负担得起的。但狗领回家前当然要先去宠物医院做体检,他把狗送去,然后回家跟父母说要养狗。

陆家父母不同意。

流浪狗太脏、身上有病、家里没人照顾、玩物丧志,等等。

陆北旌不是个会撒娇的性格,而且他也很意外父母竟然会不同意——这明明是善意之举,那只狗也很可爱并不凶,是四只狗里最温驯的一只,平时父母也没有说很讨厌动物,也教导他要做一个善良的人啊。

他觉得父母的理由站不住脚,可他又不会说服父母。

年轻的心受到了一点小小的冲击和刺激,父母的形象也有一点小小的崩塌。

陆北旌现在想起来,觉得自己求全责倍。

不能要求父母是完人啊。

——但在当时的他心目中,父母确实是完人,是他人生和道德上的指路人。

他只好另想办法。

他从家里出来,想再加宠物医院交点钱暂时收留金毛,他要再想办法给金毛找领养。

但是,就在路上,他接到了宠物医院的电话,说金毛弥留了。

他赶回去,只来得及见金毛最后一面。

医生最后给他做情况说明是说金毛应该流浪的时间并不久,它没有寄生虫,有一点跳蚤,身上有一些结板的毛球。

它的胃里没有食物,它有严重的贫血,它最后的死因是心衰。

医生:“它的牙已经快掉光了,它是一只老年犬了,八九岁的样子。它应该是被主人遗弃的,我们发现它还有白内障,两只眼睛视物应该都有问题了。”

医生:“这种老年宠物犬是跑不快的,它走丢的可能性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