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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煦忽然觉得自己确实不是个有爱心的人,看到这小孩儿没觉得丝毫可爱,反而有种立刻就打死小屁孩的冲动。

朱棣开口道:“这地儿有点小,俺还是觉得在北平驰马射猎尽兴哩!”

众将一阵附和。

朱棣话锋一转又道:“不过也不要紧,今日俺只想和出生入死的老兄弟们出来走走……”说到这里武将们都露出了欣慰之色,在下面窃窃私语,朱棣继续道,“一会儿大伙分开从四面围猎,以角声为号,听到号角复来营地聚合,清点猎物。”

他回顾左右笑道,“当然有彩头,射猎最多者,俺有赏赐。就俺骑来的这匹马!”他说罢轻轻拍了一下身边的坐骑。

众将循声看去,顿时哗然,许多人都嚷嚷起来,好像马上就想撩袖子准备大干一场了!

那是一匹枣红色的汗血宝马,汗血宝马本身就很精贵,而皇帝那一匹马又是汗血宝马中的佼佼者。身材高大、气质高贵优雅,毛皮油光水滑闪闪发光。

故意站到了朱高煦身旁的邱福,小声道:“那匹马最难得的是四只蹄子,简直是万中无一,人称‘千里雪’。”

朱高煦听罢又看了一眼,果然见那马浑身一色的枣红细毛,却只有四个蹄子是雪白的,当真长得稀奇。在古代,骑什么马就跟后世开什么车一样,同样是车,开辆威航能和开宏光神车一样吗?好的马,从外形、气质、速度都要讲究的,骏马能极大地提升一个人的比格,特别是喜欢骑马射箭的武将尤其偏爱骏马!

看到如此骏马,大伙儿的兴致都被挑起来了,至于狩猎场大不大,那根本不是重点,只要彩头够好!

朱棣完全不介绍那匹马怎么厉害,大家都是骑马的,自己看就行了。他把彩头说得轻描淡写,接着就岔开了话题,“打完猎,俺们就在这里把野味烤了下酒,一起说说话儿……”

但是大伙只盯着那匹马。谁他娘对酒肉有兴趣呀?跟着皇帝夺得了天下,大将们早就荣华富贵锦衣玉食了,天天吃肉天天喝酒,早腻了!武将们是很实在又势利的,别扯什么谦让虚套,既然打个猎就能得匹上好的千里马,老子就要那匹马!

邱福又笑道:“论武功,天下谁是汉王殿下对手?俺看好汉王……那啥,汉王不会赢了送俺罢?”

朱高煦很佩服邱福的脸皮,也跟着玩笑道:“听说淇国公新纳了几个小娇娘,你也没说送一个给我?”

“哦!”邱福恍然道,“汉王确实是好这一口的。那一言为定!汉王若赢了马,我拿妾与你换。到府上来,除了贱内,随便汉王挑、尽管挑!”

“淇国公想得好美。”朱高煦笑骂道。

朱能、张辅、张武等几个人也附和起来了,觉得那匹马会被朱高煦牵走。毕竟年轻人反应敏捷,何况阵斩大将耿炳文的朱高煦,勇武名声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