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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彩的声里,孟获大步走到中间坐了下来,此时左右席间的,除兄弟孟优外,有联盟的朵思大王、妻弟带来洞主杨锋、擅长驯兽之道的木鹿大王,及麾下将领金环三结,董荼那,阿会喃,忙牙长等人,较特殊的便是正与孟获大声说话的乌戈国国王——兀突骨,面目涂抹鬼脸,身长丈二(两米多),极为高大壮硕,双腿盘坐,脑袋快顶到帐檐,说话嗓音如金属擦刮般刺耳。

“汉人瞧不起我们……连城都不让进,干脆把这汉人城池劫了,女人、钱粮不都有了?!还去给人打仗做什么!”

“……汉人非软弱无能,既然收了人家钱粮,就该履行承诺,不然让外人看轻我们尼族。”

“你就跟汉人一样迂腐!抢了就抢了,何必向往外人那一套。”

两人说着话,右侧一旁与孟获齐坐的是一名着无袖虎豹短衣的女子,裸着两条结实手臂,一边撕扯烤肉,一边看着篝火周围舞蹈的尼族汉子。偶尔也会微微侧过脸,听旁边的夫君与兀突骨的对话,待双方话语稍停,她撕下一片肉放进双唇咀嚼,目光望着火堆的刀舞,也有声音传出。

“夫君既然推崇汉人,不如带兵去后,顺道把成都一起打了,你自己当国王,反正汉朝大乱,没人顾的上这里。”

“汉人朝廷绝对不会同意……”

“城都是我们的了,还要汉人皇帝同意什么?”

“祝融夫人说的好!”兀突骨手一挥,将一条啃的干劲的羊骨丢去下面,他拍响膝盖,“汉人有汉人的规矩,我们也有我们的,就像打猎,谁打到的自然归谁。”

孟获端着酒水颇为尴尬,南蛮之地虽说有建宁、越巂、永昌三郡,但他们常居深山大林,与外界接触不是没有,身边熟悉的常态就是他们以为的世界,有些道理上,还是难以给他们沟通。

“……先去成都,与那个叫北地狼王的人打一场再说其他,若是那刘备是无能之辈,就把城池洗劫一遍,就回去,至于占城池还是算了,我们也没有治理一方的才干。”

“怕什么,打不过,再跑回大山,一群走惯好路的人,到了山上还不是被我们宰!”兀突骨喝了一口城中的酒水,噗的一下,喷了出来,“什么狗屁……淡的跟水一样。”

名叫祝融的女人拍拍手叫人过来,将出山时带的酒给那边的兀突骨满上,“汉人给的东西,就那么一点,够我们冬天吃的吗?他们有肥沃的土地,种出吃不完的粮食,多拿一点也不过分的……”她转过头来,看了孟获一眼,起身走去前方篝火,浑圆紧绷的长腿扭动丰盈的身姿,麦色的肌肤在火光下仿佛披上一层光芒,回过头:“……我这身子穿上汉人美丽柔滑的丝绸,会不会更美?”

“美!美!”兀突骨擦了擦嘴边的酒渍,眼睛都快瞪了出来,竖起拇指。“……到时候,祝融夫人穿上汉人的衣裳,一定好看,是我尼族最美丽的女人。”附近几员蛮将目光直勾勾的盯在祝融的身段上,难以挪开。

孟获坐在那里看他们表情,颇为得意,毕竟自己的妻子让其他男人魂不守舍,也是让自己脸上有颜面。

“总之,先过去成都再说,等拿了那什么北地狼王的人头,刘备给的钱粮不够,咱们直接洗劫了整个益州,拿着掠来的东西,让山里的族人都过上一段时间的好日子,到时候,这西南重重大山之中,我孟获就是真正意义上的王,而最南面的闽濮部、鸠僚部也要看我脸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