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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业坊离长安西市不远,这里异国商贩很多,包着大头巾裹着一身绣花毯似的胡商牵着一长溜的马和骆驼,牲口背上满载着大唐精美的丝绸和瓷器,脸上堆着春风拂面般的和善微笑,见人就让道,而经过的长安百姓却挺直了腰杆,眼角都不瞟胡商,神情自若地从他们身旁经过。

自信,强烈的自信。

这是李素对长安百姓的第一印象,一个辉煌的年代里,连普通百姓都有了那种睥睨一切的自信气质,异国的一切都没放在眼里,“万邦来朝”的真正意义,在百姓身上都可看得见端倪,从里到外透着“天朝上国”的泱泱气派。

莫名的,李素的心情激动起来。

一千多年后的女人们为了一张外国绿卡,不惜委身异邦番汉,那时的民族自信心,大抵已降到了令人痛心的地步,相比之下,李素越来越喜欢这个年代了,连百姓们趾高气昂的样子都透出一股子可爱。

铁匠铺不远处有一个面摊,李素经过时不经意一瞥,然后,眼睛亮了。

面摊的桌子旁坐着一位壮汉,不到二十岁的年纪,正埋头啃着胡饼,吸溜着胡辣汤,吃得满头大汗,身上穿的却是一身绫罗锦丝,看起来非常华贵。

李素笑了,生意来了。

几步走到壮汉前,拼桌子坐下,然后朝壮汉拱手:“兄台请了。”

壮汉抬头,李素这才看清了他的相貌,和王桩一样,这家伙皮肤黝黑,一脸横肉,丑得很有特色。——看来大唐的帅哥果然是稀缺资源,李素心里忍不住唱起了欢快的歌儿。

王家兄弟也看清了这位壮汉的模样,三人对视良久,皆露出惺惺相惜的表情。

“啥事?”壮汉瓮声瓮气,李素的英俊外貌可能令他受到了刺激,语气不怎么和善。

大家容貌差距太大,可能没什么共同语言,李素决定绕过寒暄闲聊,直奔主题:“兄台认字么?”

“认得不多,咋了?”

大致估摸了一下壮汉的外形,嗯,应该是豪放派的,丑人一般都只能走这个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