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他心下疑惑得很,虽然现在是人手一机,但是在部队里,是不允许用手机的,他根本就没把手机带身上。自己身上现在有个手机,这又是什么状况?他迟疑了一下,还是伸手从屁股后面的口袋里将手机摸了出来。

那是一个触摸屏的手机,还是苹果5代。谷宇从来没有用过触摸屏的手机,他入伍足有四年多,刚入伍那阵子,触摸屏的手机正开始流行,但是他没用过。在部队里这些年,几乎是与世隔绝的生活,除了训犬和训练,就是出任务,根本没机会用到这些时髦的电子产品,不过倒是见战友用过。

手机铃声是非常幼稚的麦兜起床歌,上面显示一个叫做死八婆的名字,谷宇皱着眉头,艰难地找寻着接听键,但是没有。就在这时,手机安静了下来,谷宇松了口气,结果这口气还没松完,手机又吵嚷起来。谷宇想了想,用手指按着屏幕上的那个圆点划了一下,接通了。

他将手机放在耳边,里面传来一个尖锐的女声,还有点气急败坏:“季夏,你死哪儿去了?还不接我电话!你让我给你约了嘉惠,结果却放我们的鸽子,你还是个男人么,下次别想求姑奶奶给你做任何事,滚你妈的蛋!还有,我帮你约了人,是你自己爽约的,答应给我的那个包你还得给我买!……”

对方接下来还说了什么,谷宇没去听了,他只觉得有一些不属于自己的记忆闪电般蜂拥而至,顷刻间几乎将他淹没,一种无可名状的恐慌向他袭来。原来他觉得奇怪,自己明明在战场上,却出现在了城市的街道上,身上虽然疼痛,却没有枪伤,因为这具身体根本不是他的,而是一个叫季夏的人的。

手机落在了地上,里面那个女孩继续在咆哮般发泄怒气,谷宇已经不去听了,积水和雨水打湿了手机,不一会儿便黑了屏。不知是没电了,还是被水泡坏了。

谷宇没去理会,他努力在消化这个事实,自己遇到灵异事件了,灵魂穿越,还附体?他咬着牙,忍住疼痛坐了起来,就着暗淡的路灯和霓虹的光线,看见自己身上辨不出原色的衬衫和牛仔裤,再抬起双手,反复看了看,这双手指节修长,一看就知道是一双养尊处优的手,没有厚厚的老茧,也没有训犬时被飞电咬的旧伤痕,而是光洁细腻的。这些事情无不清晰地提醒他:这不是自己的身体!

大雨兜头浇下,他身上没有一处是干的,但他浑不在意,这点雨,对经历过云南雨季的人来说,实在是小菜一碟,出任务的时候,常常冒着雨在丛林中一待就是两三天甚至更久。谷宇伸手用力抹了一把脸,闭上眼睛,咬着牙狠狠摇了下头,睁开眼时,还是刚才看到的那番景象。一定是在做梦,快醒过来,他伸手往脸上扇过去,绵密的大雨中响起一声脆响,谷宇痛得扯了下嘴角,痛感那么真实。倒是屋檐下的那条流浪狗被惊了一吓,“汪”地叫了一声。

如此清晰的感觉,竟然不是在梦中。这是说,他现在附身在这个叫季夏的人身上了,自己的身体呢,这个躯壳里原来的主人呢?这种怪力乱神之事,以前说起来都嗤之以鼻,没想到居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他闭上眼睛,属于季夏的记忆片段闪现了一些出来:他先是对着镜子左看右照,打扮得像只花孔雀,然后出了门,在一家酒吧门口被一群人堵住了,拖到后面的街巷里,二话不说一顿死揍,末了还被按进了泔水桶里……

过了许久许久,谷宇以手撑地,慢慢站起来,看着地上那个泡了水的手机,不知道坏没坏,还是捡起来,顺手塞进裤兜里。抬腿想走,回头看着屋檐下那条流浪狗,它正专心致志地盯着自己看呢。他向那条狗走过去,那狗退了一下,往角落里躲去。

谷宇站直身,向它招了一下手:“来,我带你找吃的去。”

那狗不动,把头低了下去。谷宇无奈地笑了一下,这不是他们基地的犬,没经过训练,听不懂口令,也看不懂手势。他只好走过去,那狗虽然有些畏惧往后缩了缩,但是并没有跑开,可见并不拒绝人,以前是被人养着的,不知道它的主人为什么又将它扔掉了。

谷宇是个爱狗如命的人,所以当年他入伍,新兵训练结束之后,连里安排他去做训导员,在他简直是瞌睡遇到了枕头,他的战友都一脸沮丧,独他一脸兴奋。所以这个训导员一做就是三四年,兵役期满之后,他又转了志愿兵,继续做训导员,他打算一直做下去,直到非转业不可。

在谷宇看来,不管是土狗还是名犬,都有其独特的个性,都是可爱的,所以对流浪狗,他也毫不嫌弃。他走到流浪狗身边,伸手揉了揉它的脑袋和颈脖,然后拍拍它的脑袋:“好了,乖,跟我走吧。”这手势是人和狗狗相处的通用语言,表示亲昵和嘉奖。

谷宇走了几步,那狗迟疑了一下,果然跟了过来。一人一狗走进雨幕,昏黄的路灯将他们的身影拉长又缩短。谷宇带着流浪狗出了小巷子,夜已经很深了,街上的车流十分稀疏,因为下雨,行人更是寥寥,商家店铺多数已经关门。他看了一下,带着流浪狗往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麦当劳走去。

麦当劳的玻璃门里映出一个极度落拓的人,全身湿透紧裹在身上,头发紧贴在脑门上,还沾着食物残渣和油垢,衣服敞着,露出单薄的胸膛,脸上身上色彩斑斓,如开了染料铺,整一个流浪汉的造型,而且又带着一条流浪狗,一人一狗比落汤鸡还狼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