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页

蝙蝠侠只能在事后去现场调查,躲开警察小心翼翼地搜寻线索,私闯民宅抓到一个可能给他们销赃的中间人,动用私刑打断几根骨头逼问出更多线索,黑入公共监控系统调查取证,最后才能抓捕犯罪团伙。

这些事原本应该由警察去做,甚至就连警察都碍于程序正义没法执行。而蝙蝠侠以私人身份做的一切,毫无意义都是非法的,每一步都触犯了法律,就连蝙蝠车也是——涉及超速和非法改装。

所以韦恩说蝙蝠侠是个罪犯,也完全有道理。

“连您也这么说,这对蝙蝠侠太不公平了,”克拉克仍然在为蝙蝠侠鸣不平,“布鲁斯,你是把罗宾的努力也一同无视了吗?”

克拉克曾以为罗宾是蝙蝠侠收养的一个孩子,但后来发现,并不是这样。

他知道了一个秘密,并且,这个秘密暴露得很……偶然。

布鲁斯·韦恩有一个养子,迪克·格雷森,克拉克也曾经见过这个孩子,不过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那时候飞翔的格雷森还是炙手可热的马戏团明星。

哪怕后来超人见过了罗宾,也没有意识到这就是迪克。直到两个月前,一次普通的采访上,才发生了一些意外。

那是一场哥谭富人们的慈善晚宴,原本不值得怎么报道,不过他们主动邀请了星球日报,算是增加点影响力和谈资,于是克拉克再一次被总编扔去了哥谭。

虽说是养子,但身为韦恩家目前唯一的大公子,迪克自然也少不了出现在这些社交场合。

也正好,克拉克之前听b提起过哥谭出现了一种新型毒·品,在富人中隐秘流通,于是开着x视线到处观察着,看能不能帮忙找到点线索。

无意中就发现了迪克身上居然藏着一枚蝙蝠镖。

一枚蝙蝠镖当然不算什么,毕竟所有蝙蝠镖说不定都是韦恩赞助了。可关键是,那是一枚他自己用热视线“签名”过的蝙蝠镖。

克拉克很清楚罗宾有多珍惜这枚蝙蝠镖,根本不可能送给别人。

所以结论很明显了,迪克·格雷森就是罗宾!

蝙蝠侠并不是因为爱慕布鲁斯所以同样收养了一个孩子,而是让布鲁斯的孩子当了罗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