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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是……”克拉克犹豫了下,“福利院的义工。”

“这孩子是福利院里的孤儿?”正在做笔录的女警察露出了同情的神色,看得杰森很不爽,要不是有克拉克压着,又会大闹起来。

“不,杰森不是孤儿。”克拉克迅速解释。

这就有点麻烦了,既然杰森不是孤儿,那非亲非故地克拉克又凭什么帮他报案?这种情况,警局倒也不是不能处理,不过这里毕竟是哥谭,所有人都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不过幸好,另一位警察走进来对正在做笔录的警官耳语了些什么,克拉克听到似乎是有人打了些招呼,他们的报案就很顺利地进行下去了。

当两人从警局出来时,老先生和他的车已经不在了,他们只能坐公交回到福利院。

“回来了?”瑞哈特院长看起来心情不错,“快去吃晚餐吧。肯特,等下记得把二楼每个房间里的床单换一下,送到洗衣房里去,明天会有人来处理,你一整个下午都不在。”

“抱歉,瑞哈特院长。”克拉克连忙道歉,毕竟他是来做义工换取住宿的,“我今晚会做完的,今天那件事……”

“已经没事了,”瑞哈特院长不在意地说,“潘尼沃斯先生刚刚来过了一次。”

克拉克不知道潘尼沃斯先生是谁,但是总之,事情解决了就好。

不过这样一来,自己是不是白去了一次警局?克拉克有些苦恼,毕竟警局那边还让他近期内最好留在哥谭配合调查,可他一周后就得离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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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点还有一章……应该?

话说,我打“拐卖儿童”的时候,差点打成“拐卖二桶”了……该死的输入法

目前可以公开的情报:

1,康纳当然是实验室里出来的,本身没有长十六年。问题是,他们对外宣称是克拉克的儿子呀。打个比方,三十二岁的小记者突然有了个十六岁的儿子,还可以说是十五六岁那会儿年少轻狂,未婚先孕,养在乡下老家了,同事们也能理解,毕竟美国这种事并不少见。但是26岁的小记者说他十年前有了个儿子?也太容易暴露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