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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好像前些天就把样书给对方看过。里德发散了会儿思维,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走到了跟前,记者站起身要和他打招呼,结果看到对方脸的那一刻,双双愣住了。

记者脸上的那副黑框的笨重眼镜和混淆魔术有点相像,吸血鬼对这类魔术多少有点抗性,所以在意识到对方眼镜下的那张脸他好像昨天刚见过之后,里德的手就稍微有点抖——说不清是签字签累了还是知道超人的马甲也是一个和他一样的打工人而感到激动。

“您好,我是克拉克·肯特,星球日报的记者。”克拉克的震惊只有零点几秒,他马上就反应了过来,调整好自己的表情,鉴于对氪星科技的信任,他也没猜到里德会认出他来。

“您好,我是里德·克里斯蒂安,呃,笔名是珀尔修斯。”魔术师的大脑有短暂的空白,傻乎乎地在他前面坐下了,超人身上的气味很特殊,他即使没有流血里德也能感觉到他的味道——不是闻到而是感觉到——那种温暖的,像是被太阳暖暖包围住的令人心安的感觉。

克拉克前一段时间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中了个不知名的魔法,化身成一个反社会份子在大街上大肆破坏,好在正巧在附近的绿灯侠与另一位没留下姓名的英雄帮助的及时,让他没有伤害到普通人,只是负责给他的战损兜底赔钱的蝙蝠侠黑着一张脸,毫不留情地将他派去了宇宙执行任务,而他才从外星球回来,就又遇上闪电侠的事情,等到这些事情都解决了他才有空回去上班,被上司质问怎么会消失这么久,差点职位不保,只好接下一大堆的采访任务灰溜溜地跑出来了。

珀尔修斯的书他曾经也看过,那时就猜测过觉得对方大概率一位年纪较大的成熟男性,很难想象那样老练的文笔和惊心动魄的故事居然是眼前这个漂亮到能去当明星的魔术师写出来的。

对啊,他不是魔术师吗?怎么还有空一年出两本书?这也太快了吧?!

两人决口不提其他事,像是第一次见到的陌生人一般开始书面性的问答。

“我看过您其他的书,基本上都没刻画过爱情线,书友都猜测这一本里男女主角也会和之前一样,他们相爱相杀,或许一方的死亡才会唤醒对方的感情,但我前不久拜读了这本书,发现他们的结局居然是在一起了,您能说说为什么这样写吗?”

“其实我以前一直不太会写关于情爱的内容,所以一开始构思的时候这就是个关于互相争对的‘挚友’的故事,但是这系列书写了有五年,都是隔了一年才出的第二本,五年已经足够我学会很多东西了,我发现爱情的产生是人类某种必然的天性,爱与信仰乃是我们生命的源泉,我们的世界被各种生活的事件切割成碎片,他们的内在本来毫无连续性,但是感情能够将那些碎片连续起来,人需要生活,那不是短暂的,而是长久的,所以要给予生活一定的意义,爱情就是其中的一个意义。况且,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他们最后没有走在一起不是太可怜了吗?”魔术师像是在回忆什么,嘴角总是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克拉克想到他刚翻看过的结局,“冒昧问一下,您是有在恋爱吗?”

在那书本的最后,男主角终于找明了真相,他跋山涉水,经历了千辛万苦,最后站在自己心爱的女人面前,他说:我该恨你的,我这一身的伤都是因你而起。

他有一只眼睛已经瞎了,被黑色的布料包裹着,但另一只眼中倒映着日出的光与对方的模样:但是爱能战胜一切,比起和你打一架,我更想要一个拥抱。

“啊,是的,”里德直视着克拉克,在记者的身后还有其他公司的职员,举着相机要拍照的工作人员,他毫不掩饰地笑了起来,暖褐色的眼睛正在闪闪发光,“我现在有一位非常可爱的恋人哦。”

人们在谈到爱情的时候,永远闪耀着。

第67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