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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笔吏[校对版] 沐轶 2255 字 2022-10-19

钟法曹眉头一皱,望了一眼顾司法。顾司法会意,沉声道:“既然是状告嫡母,忤逆犯上,应当处死,又为了要判无罪?”

一听这话。萧家鼎心中暗自叹息,堂堂州府司法,那可是相当于省高级法分管刑事的副院长,既然问出这样无知的法律问题,只能明他对相应的刑律规定根本不熟悉。这也难怪。位居高位,具体的案件都是下面的书吏拟办,他只需要签字可以了,搞不清的可以叫人上来查问。而现在突然遇这样一个法律问题,他不知道其中的规定,又不好叫书吏来问。本来他可以先不询问,先把事情搁下,下来查问清楚之后再定夺,没有想他竟然当场问了出来,便这让人知道了他不懂法的真实底细!

这或许是因为他性子急,也或许是因为不怎么懂法的审判官比比皆是。大家大哥不二哥,也习以为常了。萧家鼎倒是希望是前者,要不然,在一群近乎法盲的审判官之间办案,那才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康县令也不懂刑律,虽然此前萧家鼎已经跟他解释过了其中相关的法律规定,可是他还是有些拿不准。便瞧了一眼萧家鼎,赔笑对钟法曹二人道:“这件案子是由卑职的执衣萧家鼎负责查办的,让他来给两位大人禀报吧。”

钟法曹了一眼萧家鼎,嘴角露出了些须的微笑,道:“你是唐司马很推崇的那位才子啊?久仰你的大名了。你的诗词很不错,不少诗句已经在益州开始流传。不得了,后生可畏啊!”

萧家鼎笑了笑,没有接他的话题往下,只是淡淡道:“钟法曹过奖了,”接着。他翻开相关法条,直接进入正题:“我现在给两位大人简单汇报一下这个案子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永徽律》斗讼篇四十四条规定:‘诸告祖父母、父母者,绞。(谓非缘坐之罪,及谋叛以上而故告者。下条准此)’——这是,除非是谋反、大逆和谋叛这样要连作自己的犯罪之外。其他的罪如果告发了,要处绞刑……”

“对嘛!”顾司法大声插话,“父为子天,有隐无犯嘛!怎么能告自己的父母呢?这样的人,忤逆不睦!还有,那个武氏,你们怎么能判处死刑呢?她的女儿衙门告状,那是相当于她自己自首嘛!自首是要免除刑罚的!应该释放,怎么还判了死罪?——我啊,康县令,你们少城县的这些刑房书吏,这个法律很成问题啊!不懂装懂!随意乱判,这样下去,是要出大问题的!”

一听顾司法上来扣了这样的一顶大帽子,康县令紧张得脸都白了,他也搞不懂什么子女状告父母,等同父母自首,可以免除刑罚之类的规定,要是真是这样,自己判处了武氏死罪,那不是一个天大的错案吗?立即紧张地望着萧家鼎。

听了顾司法这番话,萧家鼎心中苦笑,暗想,不懂装懂的不是别人,正是你顾司法自己!如果不是你真的不懂法,是你暗中有猫腻,那苏老财可以来向自己行贿,难不成不能向你顾司法行贿?苏老财的目的是要给武氏脱罪,这一个理由,对于不懂法的人,这个还是光面堂皇的理由。而判处无罪的案子,根本不用上报,上边也不会知道,外人还以为真的应该是这样,这才叫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要如果这位顾司法不懂法乱,萧家鼎还可以勉强接受,但是要是知道法律规定,还故意这么,那是典型的徇私枉法了!

萧家鼎等他完,才不紧不慢道:“我先解释一下武氏判处死罪的问题。没错,刑律是规定:‘若于法得相容隐者,为首及相告言者,各听从人身自首法’,也是,子女跟父母这样必须相互隐瞒犯罪的人,如果子女告发了,等同于犯罪的父母自己去自首,同时,又规定‘诸犯罪未发而自首者,原其罪’,也是,只要犯罪还没有案发自首了,可以免除其罪责……”

“怎么样?我了嘛!”顾司法扬扬得意道,望向康县令,“我康县令啊,这个案子是个错案啊……”

“顾司法!”钟法曹打断了顾司法的话,“你先听萧执衣把话完!”

“是是!”顾司法忙躬身道。

钟法曹的这个表现,没有让萧家鼎心生感激,反倒让他产生了警惕。他应该已经出了自己对这个案子是胸有成竹,如果现在不让自己话,自己一定会向唐司马禀报,如果唐司马采信了他的意见,吩咐下来,他们还得照办,那时候反而被动。他如果想了这一点,才让自己把话完,应该是一种谋定而后动的决定,要是这样,这钟法曹的城府只怕要比顾司法深!不可不防啊。

萧家鼎于是接着道:“《永徽律》名例篇第三十七条规定:‘其于人损、伤,(因犯杀、伤而自首者,得免所因之罪,仍从故杀、伤法。)’这是,对于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罪,如果是因为别的罪而引起的,只能免除起因的罪行,不能免除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的罪。比如盗窃中被事主发现反抗抓捕而杀死对方的,自首可以免除盗窃罪,但是杀人罪不能免除。回本案,犯妇武氏起因是跟柳氏争执,并没有相应罪名,所以不存在免除起因罪名的问题,而她的故意杀人罪,不管有没有起因罪名,都不能因为自首而免刑。因此,我们才对其作出了死刑判决。这是有法律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