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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选择的是,孟子的【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指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这句话,是他现在最为真实的写照。

写完后,薛帆才反应过来这并不是留给自己的,而是作为交换给超市老板的。

若是挂在超市的墙体上,这副字明显是不合适的。

他呐呐道,“老板,要不我再写一副?”

宁初接过他手上的宣纸,细细的看着,刚写完的宣纸上,带着一股墨香。

老实说,薛帆的字很令人惊艳,是正宗的蝇头小楷,风姿卓然,即使她一个外行,瞧着也颇为赏心悦目,她夸赞道,“好字!就这副吧!”

见宁初没有嫌弃的意思,薛帆下意思的松了口气。

第16章

“小老板喜欢就好。”,老实说,薛帆已经很多年没有提心吊胆了,但是这种感觉倒也不坏。

他回头看了一眼书架上面的自传,目光正放在他之前所看的马爸爸自传,有些不好意思道,“小老板,那本自传的书,可否借我看看?”

说道这里,他也觉得自己要求有些多,连忙补充道,“看完后,一定还你!”

这算是借阅,不算是交易了。

宁初问了下系统,系统也没有反对。

她摆了摆手,“你若是喜欢,就拿去看吧!”

“这怎么好意思,小老板,你放心,到时候我一定会换的。”,薛帆小心翼翼的把书揣在兜里面。

他这个人能从一穷二白的普通人,成为一位金融街的大佬,还是有旁人没有的优点。

例如他一位初中没读完的中年男人,却写着一手超赞的蝇头小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