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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傻大个忙活的差不多了,就让他去把衣服给换上。

宁初自己则悠悠的吃着早餐,傻大个的手艺还真不错。

果然,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这一打扮,傻大个彻底变了样。

他原本就长的养眼,这下换了衣服后,彻底的移不开眼了,墨澈眼眸,五官深邃,气质清冽中带着贵气,仿佛就是一位翩翩贵公子。

以宁初三年在娱乐圈龙套经验来看,傻大个的颜值绝对吊打娱乐圈当红小生。

宁初砸吧了下嘴,“得,就这套,别动,今天帮我个大忙,接下来一个星期天天有肉吃。”,说着,她还特意去货架,找出了一瓶还未开封的啫喱膏来。

把傻大个给按到了椅子上,对着他的头发就一阵造型。

陆北玄也是好脾气,由着宁初在一旁折腾。

其实,他最大的淡定就是对于宁初脸上的那块骇人胎记,至始至终都没有表示出丝毫的波澜,仿佛是不存在一样。

半个小时后,宁初彻底的帮陆北玄给打扮好了。

她进了屋子自己也去换了套衣服,掐好了时间,离秦楠的婚礼还有两个小时。

“系统,我准备好了。”

系统哼了一声,“有了我出手,包你满意。”

系统的话音刚落,宁初整个人都大变了一个样子,原本左侧的青紫胎记一下子消失的干干净净,连平时的小毛孔都没了,只剩下白里透红,吹弹可破的肌肤。

一张精致俏丽的脸蛋,更是明艳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