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4页

做这种事,纯粹是为了钱和有趣而已。

乔和男女主一共同路了一百五十里,这一百五十里中的前三十里,她对于男女主来说只是个单纯的挟持者, 一天没有三句话, 上厕所都要一手用枪指着女主的脑袋一起去。直到三十里后的晚上,他们惊险地躲过了警方的追逐,停留在一片玉米地里过夜。

凉风习习,随意搭建的篝火火星跳动。

无实物表演,在所有表演类型中这是最靠考验技巧的之一, 重点在于要自己骗过自己——否则对着一片空气又哭又笑, 别说别人,自己看着才是最尴尬的那个。好在江络最擅长的事就是自己骗自己, 她微微耸着肩, 现在分明是六七月份,一年中最热的时候,但她看着冷到不行了, 但也只是和男女主泾渭分明地坐在两边,缓慢地搓着手。

过了几秒,她微微抬起眼睛,看向一边,似乎在听什么人说话。

[女主麦琪讲完自己小时候的事,看着乔,犹豫一会,终于开口问:“乔,你是洛城人吗?”]

江络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算是半个?我父母偷渡过来美利坚的时候捎带上了我,虽然在洛城长大,但是我到现在还是个黑户。”

“为什么要偷渡?”江络笑了一下,眼神慵懒,虽然带上了浅淡的嘲讽,但是看着她的脸,你会觉得这种嘲讽并不是有意,而是打心底出来的真实想法,“宝贝,这个世界可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天真。”

然后,“乔”开始诉说自己的过去。

“我父母以前是生意人,可惜做到一半破产了,为了讨债不得不带着我和弟弟偷渡来美利坚。一开始靠着以前留下来的存款过得还不错,但是不知道哪个见鬼的玩意出卖了我们,那群讨债鬼大老远的闻着味道追了过来——”

江络伸出手指,比划了个大概范围:“我当时躲在卧室的床下,我父亲被射杀在楼梯前,母亲则是被割了喉,血流了满地,后来fbi来的时候我满脸都是血,把他们都吓了一跳。”

“我当然不为我父母伤心,他们都是混蛋。”她耸肩,“他们都喜欢赌,一不高兴就打人,说真的,我本来打算等再大一点就带着弟弟离家出走来着。”

虽然说着无所谓,但是江络微微垂眸,不管是江络还是设定中的乔,都是少见的美人,美人露出这种落寞神情,旁人看了总免不了多问一句。

[男主安德烈问:“那为什么你看上去这么伤心?”]

“因为我弟弟,”江络眨了眨眼,眼眶发红,“看在老天爷的份上,他被那群混蛋杀死的时候两岁都不满,连话都说不清楚。就算我父母是对混蛋,他又做错了什么?”

一片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