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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会有多少人慕名去到主角冠名的那家店尝一口那家店的招牌菜呢?”

第67章 《白鹤楼之恋》返回……

《暗恋》的冠名权, 秦门给小五的底价是一百两银子,上不封顶。

小五觉得自家师父这是在狮子大开口敲竹杠啊。

因为掌管艺人部、时常要为自己家手底下的艺人们(说书先生们)找人脉、拉工作的关系,小五大概是整个晋江文学城里与各大商户联系最密切的了, 所以他清楚的知道自家师父提出的一百两银子是个多么高的价格——

这都赶上都城普通酒楼两个月的收入了好不好?!

放在晋江这个经济水平比都城差的地方, 那起码就是三个月啊!

谁吃饱了撑的为了买个故事主人公的工作归属地会花自家三个月的利润呐?!

还真有人买。

本着“师父的命令大如天”的原则,小五试探性地挑了一家最近合作比较愉快给钱比较大方的酒楼,找到老板和他说了下自家师父这个想法,结果他刚把自家师父的想法说完,人家大老板二话不说,开口就问:

“这个冠名权多少钱?”

小五一听, 嘿,这语气不对呀, 怎么听着像是要买的样子?

虽然不自信自家这个什么莫须有的冠名权能卖出去, 但小五毕竟是和商界大佬打过交道的人, 不管买卖成不成,该说的价格还是要说的,按照他在都城的惯例,价钱这个东西就是我提个高价你再杀一杀, 最后成交,小五按照这个套路,在自家师父提出的价格上面又提了一半——

“一百五十两。”好了, 最高价定下来了, 他等着对方杀价。

“可以, 我们谈一谈详细条件吧。”

小五:……说好的杀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