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你是想把他们都带走。”林时新叹了口气。
俩人看了对方一眼,都没说话。
还能说什么呢,他们吵了无数次架,也打过无数次凶狠到见了血的架,可是内心深处,对方早已是胜过自己性命的存在。
“你会不会怪我多管闲事、逞能……”林时新问道,“如果这次我死了,或是你出了事,你会不会觉得很冤枉、很没必要?”林时新小心翼翼地问了他想问的问题。
“不会,”齐斐然伸手摸了摸林时新的后脑勺,沉默了好一会儿,像是对他投降般叹气道,“我突然明白了,有些人,也许天生就是英雄。”
齐斐然想,无论过了多少年,他都会记得林时新义不容辞地滚了出去,嘴角带笑、双手举高、脑袋顶着枪站起来的样子。
那是他人生的高光时刻,齐斐然会永远铭记那一刻。
特别勇敢,特别帅。
齐斐然在外国时曾经亲身经历了歌剧院异教徒枪击案,他的选择是把自己藏得特别好,一点事都没有。齐斐然虽然沉迷于健身和打拳,但完全是为了自保和揍别人,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而林时新不一样,当劫匪的枪指向倒在地上的女人,马上就要扣动扳机的时候,林时新几乎想都没想就冲了出去。
齐斐然感觉到深深的无力,他这种骨子里天生自带正义感的男人,即使你撕了他的记者证、毁了他的前途、把他关了起来,又能改变什么呢?天塌下来他照样是第一个站起来顶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