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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躲在狭小的雨伞里,走几步,肩膀与胳膊就会相碰。

他小心地往旁边走,尽量不让袁依茜感觉不适,反正他都湿透了,也不在乎右肩这么一点雨。

回到家后,他洗了一个澡,喝了一杯热水,倒头大睡。

那是他四十多天以来睡过最舒服的一觉。

第二天起来,他的精神状况好了很多,去登门道谢时袁依茜正在做东西,开门的时候手里拿着一个烤盘,上面铺着焦糖色的面包。

他一下子就闻出是蜂蜜酱的香味:“蜂蜜?”

袁依茜很是惊喜:“啊,你鼻子很灵嘛。要尝尝吗?”

那是他第一次吃到袁依茜做的东西。

法棍已经被烤的酥脆,上面涂抹了袁依茜秘制蜂蜜酱,有细碎的白巧克力颗粒。蒜香又冲击着味蕾。

他两三口就吃完了,吃完后连忙将买来的谢礼给袁依茜。

袁依茜却拒绝了,说她并没有做什么事情没必要感谢:“毕竟都是熟人嘛,换做你其他的朋友看到你这个样子,也会借地方给你躲雨的。”

那天的袁依茜真的好美好美。

即使是穿着非常普通的衬衫和裤子,什么妆也没化,他也觉得好美。

于是,就像被火烧尽的野草在那天重新生长,断壁残垣在荒漠中迎接第一抹斜阳。

他,喜欢上了袁依茜。

也许真如贾丝丝所说,老天爷都在帮他。那一周之后,父母被诈骗的钱追回来了,画展也最后谈妥,一切回归正轨。

老天爷似乎帮他解决好了一切,让他可以心无旁骛地去追求袁依茜。

他从来没有爱慕过谁,所以他开始在自己所了解的范围内,尽可能小心翼翼地靠近袁依茜。

知道她喜欢群草乐队,就去买门票。因为是大热门的乐队,门票价格不菲也很抢手。但没有关系,只要袁依茜喜欢就行。

买不到门票时他懊悔不已,得知崔畅有门票时又兴奋的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