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怎么样去定义“喜欢”这个词,就像我这种莫名其妙的喜欢。堂妹曾经和我说过一个特别好玩的事儿:她每天去上班都会在公交车上遇见一个很高很帅的大男生,有一天男生没有出现她很失落。
事实上小说大都是现实的加工和升华。
可能因为一个场景太特别给你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而念念不忘,或许他并没有你所想象的那样好,但那一刻我是真的喜欢上了他想和他过完一生。
换句话说,喜欢和是否优秀能划等号吗。
我曾经和我妈开玩笑说真遇到了喜欢的人哪怕他穷的叮当响都没关系,可在心底还是挺认同家人那一套门当户对的思想。
故事写完是个情人节的傍晚。
当时外婆正在绣花,我站起来走去窗边往下看。乌鲁木齐的雪三尺有余,院子里的池塘都结了冰。外婆放下绣篓叫了两声猫咪,我回过头去看。
“它从哪冒出来的?”一下午都不见影儿。
外婆笑了笑:“谁知道呢。”
话音刚落下门铃响了,我从二楼窗户往大门那儿瞄了一眼。很抱歉写到这里得搁笔,因为现在我要去开门了。
【一七】
二○○五年陶喆出了张专辑太平盛世,朋友问我最喜欢哪一首我说就是爱你。
那一年读初三,第一次有喜欢的男生。
后来好像是从老师的花名册那儿弄到了他家的座机号,生怕记不住写在了哪里抄了好几张纸条塞到了我家的床缝儿玻璃柜甚至书里还夹了一张。中学毕业照他在后面还签了名字,至今还在。
听说他喜欢一个女生追了半年。
十六岁的尾巴遇见了一个男生,他长得不是特别帅但很细心温柔。有一次我从二楼掉下来摔了腿,每天拄着拐杖上下学他会帮我值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