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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到这里,他才忽然顿了一下,把话题岔开:“你说洛杉矶是我的城市。那我有没有和你讲过,当初我为什么会来这里吗?”

姚安稍微收起了一点尖利,摇了摇头。

“小时候,母亲总是说,你的父亲在洛杉矶。那里和路易斯安那不一样,有很多钱,很多车,很多种可能性。年轻的时候,人都有一股傲气,我觉得我很聪明,应该去一个能证明自己的地方——我一直觉得洛杉矶就是那个地方。”

“可那一天,当管家问我,要不要继续订铃兰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洛杉矶并没有我想要的东西。”

于是。

“我去了纽约,在股市里赚了一笔钱。可那里除了冬天冷一些、会下雪,和洛杉矶没有区别。”

之后。

“我又去了巴黎。母亲临终前,一直念叨着一间叫做奥德洛的首饰店,就在铁塔下面不远。她说小时候,家里拮据,她只能趴在橱窗上看那些钻石项链,直到店家骂骂咧咧地出来驱赶。后来是来到美国、意外遇见了父亲,他带她去新奥尔良,母亲才拥有了人生中第一条项链。足足三克拉,小镇上根本没人见过那么大的钻石。那也许就是沦陷的开始——对不起,扯远了。我只是想说,我去了巴黎,那家首饰店早就倒闭,换成了一家内衣店。”

再后来。

“老施密特退下来,我又搬去了达拉斯。我从小就想成为一个政治家,而不是做一个像父亲那样的商人。在教会学校读书的时候,为此还去做了级长——是的,不光是为了照顾克里斯。但在达拉斯过了两年,忙是很忙,也获得了一些成绩,可我依旧会觉得不满足,会一夜夜的失眠。”

姚安沉默地听着,没有发表过哪怕是一点看法,直到对方说:“我也去了北京。”

这让姚安抬起眼睛:“什么时候?”

钟浅锡没有回答。

这不重要,也不是他今天要说的议题。

他要说的是:“姚安,已经五年了。”

你可以认为一个人衰老的标志,就是开始怀旧。但一千多个日日夜夜,哪怕一天一个故事,《天方夜谭》也早该讲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