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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这炭笔已经在郡里试卖,若是反响不错,便会推广入京,不过,见沈煜盯着这笔东瞧瞧西看看,似乎挺感兴趣,想着他们两人之间还有那么点儿关系,赵平安又道:“你要吗?送你几支。”

沈煜眼前一亮,毫不客气:“要!”

赵平安从笔盒中给他拿了几支,顺便扯了张纸给他试试,紧接着,就见沈煜饶有兴致的在这纸上题下一句“谁言琼树朝朝见,不及金莲步步来。”

字倒是没问题,重点是这诗……

赵平安忍不住揪起了眉头,问他:“这诗,怕不是赞赏女子裹小脚的吧?”

“不错!”

沈煜很是得意,谈及这三寸金莲,忍不住又道:“淡黄弓样鞋儿小,腰肢只怕风吹倒,天下男子,谁不爱三寸金莲?”

沈煜正等着他回应,却只见赵平安一脸不快的丢下一句“畸形审美,平白污了这笔”便将这几支笔都收走了去,不再理他。

沈煜还道刚才还好好的,怎么谈起这三寸金莲人就又毛了?便又纠缠起了赵平安,问他是生什么气。

赵平安被他缠的烦了,忍不住道:“这种畸形审美就不该存在这世上,你告诉我,这三寸金莲哪里好看?”

他上辈子腿脚不好,打小也因为此事有些自卑,知道裹脚是将正常人的脚生生弄残,自然是无法理解。

做个正常人不好吗?偏偏要自残,自残也便罢了,还影响下一代,让下一代继续自残,纯属脑子有泡。

这些人都说这三寸金莲美,究竟美在哪里?

是美在裹脚的同时也裹了脑,还是美在圈养一个三寸金莲让男子觉得有面子?

嬷嬷说过,年年都有因为裹小脚丧了命的,只不过女孩子本就不如男子地位高,且女子裹小脚从六七岁便要开始,就算是丧了命也不会张扬,所以鲜少有人知道。

想到这些因为裹脚而丧命的女孩,赵平安更是气急,什么破习俗,也不知是哪个脑子被裹了的人发明出来这害人的东西,害了一代人还不够,还要一代害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