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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姨,你懂得好多?”赵平安一脸佩服。

她也不居功自伟:“你忘了我家是做什么了,开镖局没点防身的功夫能行吗?我也是练过武的,对人体的骨骼自然是懂一些。起码在打人的时候要知道哪处能打,哪处不能打,用什么力气打?这可都是学问。”

赵平安“……”

好家伙!你管打人叫学问?

不过这只是他们的初步判断,赵平安觉得,既然他们两个人都能想得到这些,他就不信官府里那些办过不少杀人案件的官员能不清楚?

既然是有疑问,自然要去衙门打听一下,但赵平安一个半大孩子,自己去官府肯定是不行的,别人根本就不会搭理他这个小孩儿,所以高小姐自然要陪他一道过去。

他们不傻,此番并不是上公堂,因为一只猴子闹上公堂难免引人发笑,他们只是想打听一下具体的情况,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赵平安没想到,如今因为一只猴子,他竟也用上了兵法。

二人偷着跟好几个捕快都打听了一遍,人家根本就不告诉他们任何信息,后来还是磨得实在不行了才有一个捕快大哥好心说了两句话:“我劝你们还是放弃吧,别大费周章的。到头来都是做无用功。”

赵平安问他是什么意思他也没说,后来还是高小姐花了钱才套出来信息。

合着这李老三的案子早就被查清楚了,因为这猴子是当事“人”,所以他们当时派人去进行追捕,坊间传着传着变成了猴子杀人。他们官府办案也是要讲证据的,那刀子捅过人,上头自然有血,顺着那血手印儿上面的指纹再一比对,他们便找到了凶手。

没错,这时候已经出现了指纹查案,平时写个契纸都要按手印,更别说查案了。

但也不是所有的案子都可以,毕竟能留下清晰指纹的还是在少数,血液本就带着粘性,手指触碰到了以后等到血快干的时候再去摸别的东西确实会留下指纹,所以并不意外。

凶手是外地来的一个货郎,他白日卖货时见这猴子机灵,又能挣钱,便想着半夜趁着人都睡了给偷了去。结果正好碰上起夜的李老三,两人争执起来时那货郎失手就将他捅死了。

事后,他为了掩饰便想嫁祸给猴子就把猴子放走了,才有了李程文捡到猴子这一出。

不过据那捕快所说,那李老三也不是什么好人,他们去查案的时候把李老三的家里查了个遍,他家里可不止猴子这一种动物,大多是骨瘦嶙峋,伤痕累累,可怜得很。猴子算是里头比较幸运的一个,毕竟是能给他赚钱,还要抛头露面的。但赵平安想,他能够学会这么多的本领可不光是因为聪明,平日里所遭受的虐待绝不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