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脑爽滑,顺着喉咙直接就咽下去了。

金蚕坐正回去,用手指轻拭嘴角,似笑非笑地看着魏苗苗,“果然名不虚传啊。”

“呵,秀恩爱啊!”

魏苗苗冷笑一声,咬着后槽牙小声说:

“我警告你,你要是再敢打大根的主意,我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金蚕收回笑意,将那碗鹿脑从叶桑面前挪开,推得远远得。

冷冷地只回了四个字。

“彼此彼此!”

李大根这顿酒喝的可谓是尽兴极了。

这些年,除了魏苗苗之外,他已经好久没有碰见过酒量这么好的了。

叶桑的酒量几年前他是见识过的,可没想到的是,金蚕竟也这么能喝。

要知道,魏苗苗酿的酒可是经过了反复50回以上的蒸馏,已经达到了70的酒精度。

一般人是招架不了几口的。

酒过半巡,大家喝下去的量不相上下,六个大酒坛子已经全都空了。

可李大根还意犹未尽,非得让魏苗苗搬出珍藏的陈酿,继续一碗接一碗的喝。

一直喝到日落西山,终于吃光了所有的菜,李大根人也“咕咚”一声趴在桌子上了。

魏苗苗一看李大根醉倒了,忙搀扶他起身回房间。

李大根晃晃悠悠走了两步,到了门口又回头,挥舞着胳膊、嘟噜着舌头冲叶桑喊:

“苗苗……再,再来一碗……我今天,跟……叶桑,不醉不归……!”

“好好好,不醉不归。”

魏苗苗看他手舞足蹈不好控制,干脆直接背在背上,三步两跳地就出门去了。

她那穿着花袄的瘦弱身躯,仿佛背上的不是个体重两百多斤的大汉,而是背个小学生的书包似的那么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