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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泽天闻言顿时松了一口气,以前的没忘就好,这里的也不是啥好记忆,忘了就忘了吧。

看到女孩抚摸过他手臂上的伤口,眼神中带着一抹难过,他毫不在意地笑了笑:“没事,过两天就好了。”

“嗯!”夏云烟微不可见地应了一声。

老祖看了看那空掉的药碗,又看了看躺在地上男人被药汁灼得有些溃烂的皮肤,好半天才慢幽幽来了一句:“他应该给你吃了忘忧仙草以及蜃妖的血,这两个东西,一个是能让人遗忘过去,一个是能编织一场全新的记忆。”

夏云烟闻言一愣,原来那药里面加了蜃妖的血呀,怪不得那么腥臭难闻。

不知道她是挑嘴的孩子,只喝阿泽的血吗?

抬脚踢了一下躺在地上一动也不能动的龙睚,夏云烟疑惑地问:“他怎么会在这?”

“不知道,不过神王动用的是分神没有办法直接动手必须要选一个宿主,这人估计是他挑的最佳寄居体吧。”

说这话的时候,老祖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声音里带着一股咬牙切齿的味道。

夏云烟只以为他是厌恶神王,也没有放在心上,只是忧伤地问:“我们现在怎么办?”

像神王这种由众生信仰成就的神注定是高高在上不容许玷污的,尤其是相克的魔气玷污尤其致命。刚才她把魔气怼上去的时候神王的分神受了伤他便收回去了,但是那点魔气对他的伤害有限,要不了多久他就能分离掉魔气修养好身体,只怕到时候他们又会被困在两个幻境里。

“杀了他!”林泽天面色一沉,就要动手。

居然化成他的模样当小云云的夫君占便宜,这谁能忍?

夏云烟皱了皱眉,轻声问:“杀了他这个幻境会崩塌吗?”

“不会!”老祖无比肯定地冷笑道:“凭着神王那恶心的性子,他极有可能重新弄一个宿主。”

“那就先别杀。”夏云烟抱住了身边的男人,欢快道:“对付一个熟悉的敌人总比对付一个陌生的敌人要容易的多,再说他既然被神王选成了寄居体,应该就是我这边幻境的中心点,我们把他带上,我应该就能一直呆在你们那边的幻境里。”

她可不想陷在游戏的无尽循环里,她更想跟他们呆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