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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鱼松了口气,去柜子里取出自己的备用外套穿上,拉好拉链,坐到就近的老板椅上,继续整理原主凌乱的记忆。

进入这家名为红月亮的夜总会后,抱着多学习,将来自己开店的打算,丁联做的还算得心应手,一点从前小少爷的架子也没有,一个月的时间,就和各个领班、经理打成一片。

唐宋对他刮目相看,“我还以为你就三天热度,没想到啊哥们儿,还挺能吃苦。”

“要不然怎么办?”那时候的丁联已经打定主意,跟家里打长线战争,“这段时间我也想通了,毕业后赖在家里吃喝玩乐,浪费了不少时间,浑浑噩噩的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现在这样每天忙活,挺充实的。”

唐宋笑了笑,老成的拍拍好友的肩膀,“路还长着呢,继续努力。”

昨晚十一点过,见服务生和后厨的人忙不过来,原主闲着没事,便着帮厨房将已经堆满的垃圾桶分袋装起来,提去后巷的垃圾箱。

刚丢了东西转身,就见三个人偷偷摸摸的从垃圾箱前面的酒吧后门出来。

丁联意识到不对劲,借着大雨遮掩,蹑手蹑脚地靠近,发现对方居然穿着夜总会服务生的工作服。

他们其中一人手里打着伞,三颗脑袋凑在一起,随后就见其中一人从马甲内袋掏出一只手表。

从丁联的角度看不清手表的牌子,但手表上被几人背后的微弱灯光照得闪闪发亮的钻石,无形中出卖了它不菲的价值。

这几个人胆大包天,居然敢偷客人的东西。

丁联来不及过多思考,当即站出去,一边朝着那头走去,一边警告三人,如果他们把手表悄悄放回去,他可以当作没看见。

三人缺钱,好不容易搞到一个贵家伙,怎么可能放手。

一合计,借着巷子里没有光线,对方不容易看清他们的脸,迎头冲上去把人按倒在地。

也不知是故意,还是无意,其中一人蒙住原主口鼻的手用力过猛,就这么把人给捂死了。

回忆完毕,李鱼又想起刚醒来时,口腔鼻孔里腥臭的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