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五章 火灵既灭,圣人已死

鸳鸯同命丹,内含阴阳双蛊,但凡是服食阳蛊之人,都注定会为吃下阴蛊之人所影响,生死与共,两两相连,鸳不离鸯。

庞灵委托公良巨从大黎国专程取来那两种珍奇蛊虫,并将其偷偷制作成丹药之后,立时便把其中具有阳蛊的那一颗及时吃进了肚子里面,目的就是防止一年后弄混淆,务必保证自己吃的是阳蛊,道侣高香吃的是阴蛊。

这样就算庞灵将来带兵打仗,参与到南下侵入大禹王朝的战事之中,在战场上出现了何种不幸意外,都不至于把另一半给拖下水,连累高香与自己一块儿受苦受难,那可太过残酷了些。

当然,若换成是高香受害,再多的苦难,庞灵他都非常愿意忍受下来,不为别的,只因他深深的爱着自己情人高香,愿意为了心爱之人豁出一切,包括慨然牺牲自己的生命……

恐怕今日,那个愿意为了爱人而死的誓言要变为现实,他们要鸳鸯同葬,庞灵要和自己的道侣一同身死了。

红衣汉子夏侯焚趁着庞老四出门,潜入折腰山赤血峰,不仅掳走了高香,还强行喂其服下了那颗鸳鸯同命丹,使得两种蛊虫能够同时影响两人,高香被流魂典催生的烈焰焚烧身躯的时候,其道侣庞灵也会经受近乎相同的惨烈痛苦,正应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经典古话。

庞灵被肚子里面的蛊虫影响,先是腹痛如刀绞,而后浑身皮肤剧痛恰同雄雄热焰持续灼烧,他这辈子习练上乘刀法,以九昧真火杀人无数,此时此刻初次体验烈火烧身之痛,方才知悉那究竟是一种怎么样的痛苦,生不如死,难以言说!

夏侯焚故意不杀高香,为的就是让那个皮肤白皙若女子的小男人多吃些苦头,靠着三阶百尺境大圆满的修为来多扛一会儿,因为蛊物作祟的缘故,高香越痛苦,庞灵自然会跟着痛苦不堪,高香被烧得重伤濒死,他火灵圣人,也大概会变得跟半个死人无异。

就是要这种有趣的效果!

夏侯焚千里迢迢赶来天烛,目的就只有杀庞灵夺宝刀这一件事,若不能亲手宰掉折腰山凶徒中的老四,那多没劲儿?岂非有些大材小用?

兵家讲究一个豪迈,不应过分权衡利弊,该逞英雄的时候还是需要逞一逞,否则愧对自己家族,死后去没脸去见自己父辈爷辈的那些抛头颅洒热血的沙场豪杰。

体格瘦弱至极的高香被火焰笼罩住整个身子,像条蚯蚓似的在地上翻来覆去,企图把身上的火焰滚灭,奈何全然无济于事,滚得再厉害,那些滚烫焰火就是丝毫不灭,甚是有越烧越旺的趋势。

道侣被烈火焚身,庞灵亦饱受着惨绝人寰的痛楚,浑不亚于一点点扒皮挫骨,断筋绝脉。

但即使火势旺盛,血肉之躯被如此焚烧,庞老四作为天罡境刀修,也决不会那么容易就倒下去的!

今年四十岁出头的黄绸男子身形岣嵝,显是不堪重负而后背弯曲极度严重,他整个人如同一只虾米,原本魁岸挺拔的身躯肉体,因莫大的折磨而畸形可怖。

两眼布满血丝,浑身上下皮肤通红,便似鲜血要从绽裂的肤中渗透出来一般,英气勃发的面部五官此刻也已狰狞且扭曲,赤血峰峰主当下的这副残酷模样,当真已如他所管辖的峰头名称一样,浓浓赤血在身,随时都有爆裂的风险!

即使外貌已变成这副诡异骇人的样子,折腰山庞老四仍紧紧攥紧手中那柄覆盖着九昧真火的神刀。

天下十大名刀,庞灵占得其中第六的摧岳。

这柄由上古火属精怪死后灵气化成的强悍兵刃,在“火灵圣人”的手中变得愈发灵气鼎盛,火圣手握火灵,更加为“火”之一赋予了前所有为的定义。

庞灵可是天烛国地界名气极大的刀法宗师,修为已然通天彻地,境界高至八阶天罡境,如此顶尖大能,折腰山干部里面排行第四的超级高手,即使在腹中如有刀刃狂绞,皮肤血液沸腾蒸煮的恶劣条件之下,仍能有作战的能力。

但可惜,实战水平和招式的杀力无疑会大打折扣,恐怕连平日里的一半儿都绝难发挥出来了。

在这种明显被“阴”了一把的恶劣情况下,庞灵竭力保持着头脑理智,身经百战的他心里极度明白,在此种战况下,一旦丧失了理智,那么自己的处境只会危险更多倍,真真正正算的上“阴沟里翻船”,死得极度悲惨,下场决然不会比此次战事陪同者,夔天极和公良巨两人要好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