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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书宁确实不准备自己重地,她是准备租赁的,但却不是把土地租给散户的佃农百姓,她只是租了这些人来种地。

这些田地还记在她名下,这时候农田缴纳赋税就跟□□十年代交公粮差不多,每年或者每季按照一定的人头比例交一定数量的粮食给朝廷。这时候的制度是地主一旦租赁了土地给佃农,赋税部分就由佃农直接拿租赁合同去上缴。而崔书宁这里,所有的赋税有她这个地主婆统一去交。

田地每年每季的产出,先把赋税的部分剔除,剩余部分一分为二,她收走一半,另一半作为佃农劳作的报酬。

也就是说她雇佣了人来帮她种地,但却不像京城里那些人管理农庄一样每月付给固定的月银,而像是租种田地的那种模式一样,按照实际收成付给报酬。

在一定意义上这就是个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模式。

在原来三七分成的基础上,她这开出的条件简直可以称之为优渥,当天三座农庄的大门就被前来询问和直接想签契约的佃农百姓挤爆了。

有人觉得看到了莫大的希望,还想尽可能的多租几亩,结果又被告知田地只能按照各家有劳动力的人头算,每人最多两亩,八到十四岁孩童一亩,一避免有些人多贪多占,到时候转租扰乱她的市场或者实际能力不足而导致浪费了土地的。

用这种条件雇人耕田,崔书宁所能进账的数目就会比沈砚和桑珠给她提前估算的还要少上许多了。

不过崔书宁并不介意。

她拿来投资这块儿的横竖都是闲钱,就算遇到荒年完全不赚,也不影响她什么。何况一般正常的年景之下,虽然她没收取租金,但是却能扣除赋税之后粮食产量的一半,这其实也是很客观的。

横竖

她就是想稳定的经营出这么一份产业来,又没打算靠着这个来暴富。

因为这个镇子是她的第一个试点,需要临时改良的方案比较多,一行人从元月下旬一直待到四月初,春暖花开,天地间一片生机盎然了才重新收拾了继续南下。

有了第一处的经验,下面一处能看上眼的田地不多,只购置了两百亩,所以只待了大半个月就继续南下了。

她选的第三片地方离着林州只在四十里开外,呆了个把月,也把一切打点妥当了。

崔书宁生平没搞过这么大的事,其实心里也没底,暂时就准备先弄这三处做试点,后面的打算再观察个一年半载的。她虽然不指着这些银子养活自己,但也总不能一次性就盲目打了水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