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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下再接触实体时,白梵路发现自己真的已经从仙界出来了。

因为他……摸到了一只水鸭子,就在头顶上,大大的脚蹼一掌拍在他额头,挡住他半边视线。

白梵路大概是和水犯冲,弄个瞬移直接从水里钻出来了。

好在河水浅才及腰身,他不费力站起来,把头上嘎嘎乱叫的鸭子拎住,放归河里。

一得到自由,那只灰不溜秋的小毛物就扑腾红掌,忙不迭游远,看样子是吓得不轻。

白梵路耸耸肩,环顾四周。

荒野一条小河,幸而没人,不然被吓到的可不仅仅是那只野鸭子了。

白梵路爬上岸,弄干衣服收了剑。再朝河里一照,倒有几分凡尘公子哥儿的感觉。

但公子哥……貌似不太适合避世隐居。

是否用幻形之术变个样子?原著里没见原主用过,白梵路不敢随便尝试,怕万一变成什么奇怪的生物,再变不回来。

这时他突然深深憎恨作者的视角,害他穿来这书里,当不成上帝,只能战战兢兢求苟活。为什么要是反派呢?他其实只想当个群演啊。

想到群演,白梵路摸摸下巴,有了!

怎么把那件衣服给忘了?他从宝囊里取出包袱,拿那身灰色布衣罩在白衣外面,再把放大的包袱斜跨在肩膀。

对还有发型,头发全部束上去,披着太娘。

转眼间,刚刚的浊世翩翩佳公子,成了市井游民小浪子,果然还得人靠衣装。

白梵路美滋滋地沿河岸走,人间不同于仙界,时间时令一见便知,太阳高挂当空是晌午,草坪青青嫩嫩是初春。

不远处炊烟袅袅,提示白梵路有人聚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