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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下一秒,她就拍开他的公寓,带着一身刺鼻的酒气,冲他瞎嚷嚷一些丧失了语言逻辑才能讲出来的蠢话。

安娜贝尔当然是丧失了语言逻辑,谁会把“hband”这个词戴到前男友头上,但凡是个雄性都会猜她余情未了,暗示自己和她亲密接触然后直接走进婚姻殿堂。

如果不是看过两年前的那些,洛森也要信了。

毕竟是她主动敲开自己的门,她主动……

……就好像他们依旧在学院读书,她喝醉后光着脚在学院长廊上疯跑,看到自己,便一路大呼小叫的“巧克力脑袋”,颠颠扑到他怀里。

每次她这么做,其实他都很高兴。

高兴到决定再努力一点、再不要脸一点,就算被拒绝也要继续争取她的青睐,高兴到舍不得对她真正做出什么“惩罚”——

那她未婚夫呢?

被一直宠着、想要什么就给他买什么的混球,会不会压根不需要什么“体贴”“忍耐”,直接就把红牛喝多后没什么自主意识的蠢宝宝带上床?

……他又究竟为什么还要体贴还要忍耐?!他们现在可不是恋爱关系,一个女人醉醺醺跑到单身男人的房子里,可别指望对方的自制力!

就算第二天醒来后发现自己浑身吻痕,到时候哭成狗也没人会同情你!

洛森离开窗户,把水杯重重放到桌上,沉着脸往里面倒水。

他不能再想下去了,再想下去他会忍不住把那个犯蠢的醉鬼直接轰出房子。

他恨安娜贝尔,他更恨被气疯的这个时候都没办法强迫对方报复对方的他自己。

不。

听着,你没有心软,也没有心存侥幸。

你才不管那男人是不是被宠坏了,你才不管那男人是否考虑她的饮食习惯,你才不管那男人是不是不知道好好照顾她、是不是不知道帮她盖被子,是不是一个值得托付的对象——

既然她这么喜欢那家伙,他还想方设法地抢她回来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