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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她十七岁这年,江爱国和刘凤芝因为仓库失火,舍身救火,为了保护集体财产而双双葬身火海。

江阳江雨十四岁,刚刚上初中,江云四岁,还是个小娃娃。

天突然塌了,原主很悲伤,她还想嫁个好人家呢,没了父母怎么行,就在这时老家的奶奶和二叔找上门来。

赶着办完了丧事,二叔一家就住下不走了,说以后要养他们兄弟姐妹四个。

还极力促成了一门绝好的亲事,公会书记的儿子相中了原主,但人家不接受原主带着的一堆弟弟妹妹。

那个戴着眼镜的斯文帅气年轻人,原主一眼就看上了,开始顺着二婶的思路想弟弟妹妹的出路。

江阳心眼多可以过继过去,江雨憨直,跟着村里的叔伯去找活计干,将来娶媳妇也好攒点钱。小妹妹江云,只能先养在老家了。

至于前途,没了爹妈的孩子,能安生有口饭吃就行了,反正有事二叔顶着呢。

就这样,原主用一个工位和一半的抚恤金得来了这门亲事。

结了婚才发现,嫁的人的确是书记儿子,但不是那个斯文帅气的,而是他大哥,一个傻子。

原主去闹,可没人管,二叔一家翻脸不认账,顶替了工位正美滋滋呢,还想问她要另一个工位。

她想起了自己的弟弟妹妹,回到老家却发现江阳被送的远远的人家,饿的不成人样,身上都是伤。江雨跟着人家盖房子,砸伤了腿,见到她恨不得咬死她。小妹妹江云更是不知所踪,奶奶说是跑丢了,听村里人说是被奶奶送人了。

也就是卖掉了。

这种事谁也不敢明面上做,但是亲奶奶卖孙女,民不告官不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