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清洗身子,而是用毛巾和热水擦干净了这间屋子因为自己的到来留下的污渍和血迹,最后清理好了毛巾和盆,转身准备翻窗离开。

离开前一秒,他余光瞥到了书桌。

书桌上有一支很好看的钢笔,钢笔下面压着一张名片和一份文件。

匆匆一眼看不太清,只能记得那文件上的字特别好看,只能记得名片上有一个名字很好听。

傅悯。

是那个人的名字吧。

脚步声从外间响起,时城来不及多看,翻了个身,跳出窗外。

……

路悯看到“自己”回来后四下寻找一番,没找到人便作罢。

和往常一样生活,只是在一月之后重返酒庄,收到了一封寄到酒庄的信。

信的署名是c。

他拆开信封,看到了里面的一张支票和一张小便签。

支票上的数字很大,刚好是一个月前破碎的那瓶酒的价格。

而便签上一个字都没有。

只有一个涂鸦——被贴上创口贴的膝盖。

“自己”看着这张便签笑了半天,最后大笔一挥,在便签背面写下一句“小小年纪,怎么这么爱记仇?”,顺着原路寄了回去。

他没有刨根问底探究这封信到底是从哪里寄来的,留下字,寄走,就抛之脑后了。

这些一切看上去都没什么问题。

主视角的这位人际关系太过复杂,人生也太过精彩,对于这样的小插曲,忘记是无可厚非的,包括那个不知来意不知姓名的少年,他们都只能算是对方生命中的过客而已。

可此刻,路悯却想到了一段对话。

——[看不出来,你还挺记仇。]

——[现在知道了也不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