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于是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云奚踮着爪爪摸进了小山村。

顺便摸进了一个农户家的鸡窝。

作为狐狸,就是要偷鸡的,这是很正常的事。

云奚一边给自己鼓气,一边自我安慰,等他以后发达了,偷的一只鸡,还你们家起码五只!

哦不,十只!

可没能偷到,在见识到兔子腿脚的迅猛之后,云奚又见识到了母鸡尖嘴的凶残。

他被叨了。

要不是跑得快,尾巴毛都要叨没了。

云奚随便往哪个角落里一窝,感觉饿的都快晕厥了,他总算明白,为什么司命当初说,他生命力顽强,饿个十几天都饿不死。

好家伙,他难道就要这样饿个十年,一直饿到白月光来遇到他?

难不成还必须吃白月光给他烤的鸡不成吗?

不,云奚是拒绝的。

紧接着,云奚就抢了路边小孩的糖葫芦。

也不能算抢吧,应该说是报酬才对。

云奚是在被鸡叨了的第二天遇到那个孩子的。

小孩子脏兮兮瘦巴巴,是最最典型的小乞儿,身上卷着破布条,一张脸被泥巴糊得都看不清楚,好吧,云奚觉得更像是泥巴上长了两个眼睛一个嘴。

小乞儿一看就好欺负,也果不其然,就被欺负了,一群穿得还算光鲜,长着就趾高气扬的傻小子,把他跟拖死狗似的拖到小巷子里。